近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垫江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垫府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民政局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研究起草《规划》。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起草过程中,规划编制团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调研,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讨论,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行业专家和广大群众意见,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二、主要目标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实现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便利,让全县民政服务对象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更有归属感。
“十四五”垫江县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 |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2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 |
80 |
≥85 |
预期性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福利彩票销售网店数 |
个 |
46 |
≥90 |
预期性 |
6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 |
≥30 |
预期性 |
7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
人 |
131 |
500 |
预期性 |
8 |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
万元 |
3852 |
≥4600 |
预期性 |
9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40 |
≥80 |
预期性 |
10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1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 |
≥45 |
预期性 |
12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3 |
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
个 |
10 |
25 |
预期性 |
14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32.3 |
≥60 |
约束性 |
15 |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 |
65 |
100 |
预期性 |
16 |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58 |
≥90 |
预期性 |
三、主要内容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现全县民政工作保持全市前列为目标,紧扣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从夯实民生保障基础、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儿童福利水平、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深化殡葬事业改革、促进慈善社工发展、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和加强川渝深度合作8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并设置8个专栏,谋划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一)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4章19节。第一章总结“十三五”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第二章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章围绕8个重点方面,分别对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做了安排部署;第四章是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1. 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编密织牢民生兜底安全网,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2.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大力发展普惠性和互助性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多元化体系,优化养老设施的区域布局,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供地政策,按常住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3. 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整合公共资源,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福利范围,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逐步建立与垫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儿童福利体系。
4. 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建立完善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多元共治”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社区服务精细化发展,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营造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区氛围。
5. 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堂存放、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步提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6. 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堂存放、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步提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7.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关切和迫切述求,推动民政领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治理。对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区两群”“双城经济圈”等发展要求,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8. 加强川渝深度合作。坚持统筹协调、互利共赢、稳中求进和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深入落实川渝两地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携手推动垫邻、垫大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务实合作和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中层干部不定期对口交流互动机制。在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社工、儿童关爱、边界勘界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探索信息共享、联审联批等工作机制。寻求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中的最大公约数,建立本级层面出台的政策文件互送互享互认制度。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目标如期实现。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规划》适用对象。《规划》是全县民政事业2021-2025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民政工作决策、服务对象保障等提供依据。
2. 《规划》执行标准。《规划》属五年总体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有关救助、补助标准等,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有关标准执行。
3. 《规划》有关术语。《规划》编制主要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涉及新的专业术语。
4. 新旧政策对比。《规划》仅对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方向性、指引性、前瞻性思路,不属政策性文件,涉及人民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有关政策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