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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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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总体方案》要求,衔接《垫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垫江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为抓手,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基本路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着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产业集群化、生产智能化、经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城乡融合化发展,建设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市郊区新城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当全市乡村振兴排头兵,让农业农村成为全县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重要载体,为全县国民经济“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贡献垫江智慧。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兴农,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现代高效特色产业不动摇,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向科技化、品牌化、园区化、集群化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绿色引领,推动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红线,全力推进生态优先示范地、绿色发展先行地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高效率发展。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支撑,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提高农业农村全要素生产率。

坚持农民主体,推动公平发展。切实发挥农民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质量大幅提高,着力打造粮食大县、种业大县、生猪大县、农产品加工大县、牡丹之乡、晚柚之乡、蔬菜之乡,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品牌农产品数量达到40个。交通、供水、能源、信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46%以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宜乐乡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缩小,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保水平与城镇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五、工作措施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变,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二)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强化粮食、生猪和蔬菜保障,守住耕地保护底线,成片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构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融入现代成渝现代产业带建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粮油、生猪主导产业,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延伸产业链,促进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多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协同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五)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

加强品种品质品牌和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以品种提品质、以品质创品牌、以品牌增效益,不断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农产品综合竞争力。

(六)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支撑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统筹城镇和村规划、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上农村公共服务短板,让农民在农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大致相当的基本生活条件。

(八)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快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人地钱技数”等要素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九)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多渠道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型性收入,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

强化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

(十一)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大乡村生态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探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推进农业农村碳达峰工作。建设生活环境自然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把落实农村政策情况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伟大事业。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对财政支持的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农民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制度,拓宽参与渠道,使广大农民能够有效参与乡村重要事务的决策和监督,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格局。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继续落实好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业农村市场主体税收负担。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

(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库,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做好本规划重大项目的实施,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根据规划期,每年竣工一批、开工一批、见效一批。组建重大项目跟进小组,分管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和督促建设单位,抓紧落实项目的阶段性工作。

(五)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加强与重庆市农业农村规划、垫江县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和适时调整。创新监测方式,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大数据库,全面真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为科学评估及决策提供支撑。

(六)加强规划环评。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对乡村生态振兴提出系列重大举措,大幅降低农业农村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积极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推进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布局、调结构、转方式。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指导,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防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