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 2021—202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9号)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重庆垫江行动,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保障措施、适用对象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二)主要举措:《实施方案》坚持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防控,明确了20项主要举措和25项主要指标,落实了每项指标牵头单位。主要有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质量提升五大行动。
(三)保障措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指导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县级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任务,为落实国家行动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四)适用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