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要以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以下简称‘三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建筑品质,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工作要求,结合垫江实际,起草形成《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开展建筑产业“三化”发展试验示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业协同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首次提出开展建筑产业“三化”发展试验示范,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着力建设绿色、智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业协同发展。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结合市上工作任务,立足我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础,分别从“三化”维度提出了到2027年的量化目标,并提出要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乃至全国建筑产业“三化”试验示范基地。第三部分重点任务。该部分共有18条,从设计、生产、施工、装修、智能家居、数字运维全产业链角度对建筑产业“三化”进行了分解,并从四个方面对开展“三化”试点进行了工作安排。一是立足“三化”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基地,包括明确现代建筑产业基地发展方向、夯实现代建筑产业基地要素保障;二是坚持“三化”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强链补链,包括开展一体化设计、发展预制部件、发展绿色配套部品、实施机电一体化、推动一体化装修、发展智能家居、探索智能运维、加强人才培育;三是围绕“三化”推进项目实施,包括推进施工设备智能化、推进施工管理数字化、推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化、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四是应用“三化”打造示范引领,包括打造应用示范、全域推广应用、倡导全屋装修、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第四部分工作要求。该部分内容主要是围绕工作落实提出的工作举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书记、县长双组长制的垫江县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第五部分其他事项。主要是说明《实施意见》有效期为5年及有关技术标准细则。
三、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意见中的装配式建筑应满足《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科〔2021〕4号)相关规范标准。如后续市级发布新标准,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实施意见与《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办发〔2019〕19号)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政策原文:关于征集《垫江县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