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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垫江县2023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草案解读

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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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县发展改革关于征求《2023年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政策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时间等解读如下。

一、价格调整政策依据

(一)上游门站价格

2015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6号),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促进削峰填谷的非居民、居民门站价格季节性(采暖季、非采暖季)动态调整的机制,上游供气企业在国家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调整门站价格。

(二)下游销售价格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调整主城九区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渝价〔2010263)、《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渝价规〔20176要求2018年我县建立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时,原则上应联动调整下游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销售价格调整因素及主要内容

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如何调整?

答:根据上游企业调整我县天然气转供企业门站价格情况,以及当前我县用气企业生产现状等客观因素,本次把含有工业、商非、集体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划分为企业和商业集体两个用气价格进行调整,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有利于我县营商环境。

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上调?

答:2023111起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上调了我市及我县非居民门站价格,我委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上调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是否需要听证?

答:鉴于2018年建立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时已召开了听证会,并明确凡上游价格调整我县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实行顺价调整转供企业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再进行价格听证。

调整后的价格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2023采暖季上游门站价格上调时间保持一致,2023111日起执行

(五)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不调整?

答:有效统筹天然气价格调整与相关行业平稳协调发展,次暂不调整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政策原文:关于征求《2023年采暖季我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