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便民地图 | 支持IPV6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城市空间形态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0-15
字体: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垫江县城市空间形态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形态管理,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重要意义

《办法》旨在强化建筑规划管理,加强对城市形态的管控,严控城市公共空间,协调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品质,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五章,紧密结合了我县现状与发展,注重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我县城市规划建设有序发展。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办法》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第二章严格公共空间管控。一是对城市道路的控制,主要包括“六纵六横”城市主干路、城市主干路与主干路之间、主干路与24米以上次干路、牡丹大道、新建城市道路、铁路等做了管控要求;二是严格城市蓝线规划管理,对桂溪河、卧龙河、迎春河、中子沟等10条三级支流的滨水岸线要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互联互通;三是视线通廊控制,对高速公路、高铁、城市主干路及其延长线临山、临水区域要强化视线景观控制。第三章强化建筑规划管理。一是对包括城市建筑整体布局、商业办公医院等公共建筑、临城市主干路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做了严格管控;二是对建筑线条、建筑色彩、建筑饰面材质、建筑屋顶、灯饰工程、建筑立面、围栏设施等建筑设计做出了相应管控要求。第四章加强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二是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第五章附则。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办法》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优化管理范围。《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适用范围的概念由“城市规划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修改为“城市开发边界”,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序传导。

(二)提升办法适应性。一是结合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天马大道的规划实施情况,《办法》对天马大道机动车道不少于双向八车道不再做要求;二是为更好统筹兼顾铁路线路安全运行与工业产业用地有效利用的关系,《办法》提出因铁路线路安全保护的需要,致使铁路两侧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受限,确需突破建筑退让文笔大道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20米这一管控要求的,其建筑退让道路控制边线实际距离可经专题论证确定,但要求不得小于10米;三是《办法》将临城市规划公园绿地、广场用地以及景观水体周边的头排建筑计算高度由不得超过24米修改为不得超过40米,同时要求该建筑距绿色开敞空间主要步行通道的宽度与该建筑计算高度的比值在控制上不得小于1,实现“双控”。四是《办法》对多层建筑的屋顶形式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24米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原则上须采用全坡屋顶。

(三)深化协作部门。按照新一轮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修改、落实各职能部门名称,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共同做好城市空间形态管理工作。

五、常见问题回答

(一)什么是城市开发边界?

城市开发边界是指在规划期内可以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界线,是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最大边界。

(二)什么是“六纵六横”主干路?

“六纵”分别为明月大道、桂西大道、工农路、桂东大道、三合大道、文笔大道;“六横”分别为峡云大道、北新路、牡丹大道、南阳大道、长安大道、天马大道。

(三)什么是“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四)什么是“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以及室内空间。室外部分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室内部分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民宿等。

(五)什么是“视线通廊”

“视线通廊”是指由于人处于某一位置对某一景点的观看的过程中,视线由人眼到景点所经过的整个廊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