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便民地图 | 支持IPV6

《垫江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日期: 2025-08-14
字体:

县农业农村委结合垫江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垫江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更好正确理解和提出修改意见,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文件,已不符合新的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4月30日,重新修订印发《〈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51号)文件,其中的《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

二、“先打后补”定义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是为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法对特定区域内所有易感动物必须接受特定疫苗接种的一项强制性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文件明确,允许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以下简称“先打后补”),进一步促进免疫责任明晰化,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6个部分正文和2个附件表格。

(一)补助病种及畜禽种类。补助病种为目前全市纳入强制免疫的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以及今后可能纳入强制免疫的布鲁氏菌病;补助的畜禽种类包括纳入饲养的家畜家禽。

(二)补助标准的测算。测算公式为:补助金额=畜禽单次免疫补助标准×免疫畜禽头(只)次,免疫畜禽头(只)次≤2次×(存栏种畜禽数量+出栏畜禽数量+病死畜禽数量)。《实施方案》从存栏种畜禽、出栏畜禽数量、病死畜禽数量三个方面明确了数据的采集来源,并对年度内免疫次数进行了界定以及不纳入测算范围的特例情况。

(三)申报补助程序。严格按照市上的方案执行,即:每年1月1—10日养殖场户申报、1月底前乡镇(街道)完成初审、2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委和县财政局完成审核,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助。

(四)需提供的佐证资料。该部分从8个方面细化了养殖场户申请补助时需提供的佐证资料,要求养殖场户申报补助资金时结合对应的情形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五)审核要点。该部分从6个方面细化了乡镇(街道)以及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的审核把关要点,也便于申报补助的养殖场户掌握审核资料的重点内容和逻辑关系。

(六)不予补助的情形。罗列了6种不予补助的情形。

(七)附件:1.《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报表》由申报的养殖场户填写;2.《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汇总表》由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委汇总填写。


政策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垫江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