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便民地图 | 支持IPV6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垫江府办发〔2017〕32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06号)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层层压实责任

入汛以来,我县先后发生了3次较大的区域性降雨天气过程,全县多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已进入阶段性晴热少雨时段,未来一段时期极易导致高温伏旱发生,灾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绷紧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这根弦,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对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工作进行再统筹、再细化、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救助等各项工作。要针对薄弱环节及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共同履责,强化责任制、增强责任心,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末端到前哨到人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不断提升预报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和气象、水利、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会商,动态研判雨情、水情、旱情和灾险情,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要加强临灾会商,建立实时通报机制,重大天气过程、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发生前3—5小时,应急、气象、水务、国土、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开展视频临灾会商,及时划定重点区域和影响范围,制定防范应对措施。要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关注施工单位、危旧房受威胁人员等容易出现预警盲区的部位,确保预警到户、通知到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制定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应急准备、避险转移、舆情引导等应急响应措施,并随预警信息一同发布。要加强预警响应措施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三、进一步排查排除风险隐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动态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7〕56号)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风险隐患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逐一制定排除、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监控到位。县水务局要加强洪旱趋势分析,严防涝旱急转、涝旱并存影响,在高度警惕强降雨可能引发暴雨洪涝灾害的同时,加强水源管理和科学调度。县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强化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预警预判和专业监测,动态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灾险情。县林业局要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和会商,及时发布火险预报,强化火源管控,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建立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防控体系,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排除。市政、经济信息、交通、安监、建设、农业、旅游、卫生、教育、民政、通信、电力、供气、供水等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汛期易发多发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类物资、装备、设备储备和管理,做好应急预案、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要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易发多发灾害,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逐村逐户逐人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和避灾地点,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疏散演练,对于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充实值班力量,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做好情况报告和指令传达。要加大政务值班情况的抽查力度,加强对风险隐患点监测人员值守巡查情况的督查,确保值班值守人员到岗到位。要加强应急应对,确保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和安全管理,严防威胁解除前擅自返回造成次生、衍生伤亡。要严格执行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灾险情“日报告”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县政府将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实施跟踪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开展逐级督查,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