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施放系留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通告
垫江府发〔2017〕24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施放系留和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防范施放系留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以下简称气球)威胁航空飞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未经审批禁止施放气球。县气象、安监、市政、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施放气球的行为,可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县气象局),举报电话:7451252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