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协同配套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垫江府发〔2017〕25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协同配套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
管理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35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市政府协同配套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文件精神
《决定》公布了一批协同配套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31项,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决定,全面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及时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协同配套下放事项贯彻落实到位。
二、扎实做好衔接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对承接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认真研究,完善衔接措施,制定承接方案以及部门内部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已下放的事项在本部门内部顺畅运行。
三、切实抓好政务公开
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信息公开,相应调整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审改办(县编办)反馈。
附件:垫江县承接市政府协同配套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doc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