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17〕15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刚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17年12月7日十七届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刚同志为县供水管理站站长;
刘文鹏同志为桂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1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
易大兵同志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田华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徐鑫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尹忠权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昭洪、刘新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周朝兵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
洪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
易波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伟同志为县安监局副局长;
刘剑梅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谭凌云同志为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免去:
陈刚同志的县农村供水管理站站长职务(因机构变动);
尹忠权同志的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何昭洪、刘新同志的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变动);
周朝兵同志的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变动);
易波同志的县市政园林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因机构变动);
刘伟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方平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石帮成同志的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变动),保留副处级待遇;
邓易文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江同志退休,不再担任县交通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免职时间从达到法定退休之日起算。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各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