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田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垫江府人〔2018〕1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田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田华同志任职的通知》(垫人大〔2017〕41号),经2017年12月19日垫江县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田华同志为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2018年1月5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