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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垫江县富强煤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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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发〔2018〕4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垫江县富强煤矿的决定

桂溪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解决开县海鑫煤业有限公司等类似规划新建项目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以及垫江县富强煤矿自愿关闭退出申请,为进一步提升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申请人关于关闭垫江县富强煤矿的申请,对该煤矿实施关闭,关闭工作和后续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桂溪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关闭煤矿做好井下、井上相关设施设备的拆除、井筒封闭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停止供应和清缴关闭煤矿火工产品;国网垫江县供电公司负责停止电力供应,撤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设备;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终止关闭煤矿资源勘查工作、不再申请取得该区块煤炭资源采矿权等工作,督促指导关闭煤矿做好职工遣散安置和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关闭奖补资金的申报、监管工作;县煤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关闭验收工作。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