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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黎怀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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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人〔2018〕4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黎怀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关于黎怀明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垫江委〔2018〕9号),经2018年2月2日十七届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黎怀明同志退休,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免职时间从达到法定退休之日起算。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