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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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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办发〔2018〕15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垫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垫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垫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50号)和重庆市农委、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商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0号)精神,稳步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49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30.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8.5万亩;重要农产品油菜籽生产保护区10万亩(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油菜种植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实际情况,将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

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区域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一张图”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划定条件。科学合理划定,“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浅丘平坝地区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丘陵低山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良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规划建设中的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三)有序推进。按照统一标准和目标任务,衔接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规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两区”划定工作精准落地。划定的具体地块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设施、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工作安排

按照市上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两区”划定工作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筹备,动员培训阶段(2018年4月上旬—5月底)。

1. 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两区”划定工作要求和技术规程,制定全县“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2. 组建组织机构。县政府建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相应的技术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落实工作经费。按照渝府发〔2017〕50号、渝农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和“两区”划定技术规程,县财政及时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在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制定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挂网公开招标,确定“两区”划定工作技术单位,签订“两区”划定工作合同。

4. 开展动员培训。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两区”划定动员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两区”划定的重要意义,分解下达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同时,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启动实施,成果汇交阶段(2018年6月初—11月中旬)。

1. 资料收集。按照技术规程,全面收集国土“二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业地理、交通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多规合一、明月山自然保护区、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退耕还林以及近期高分辨率遥感图等成果资料及图纸(含电子图件),并与资料提供单位签订《保密协定》。

2. 分析判读。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中《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判读,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及预编码。

3. 实地划定。按照工作底图,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按照“两区”划定的技术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现场实地核查划定、面积量算、图件编制;完成“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分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在广泛征求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划定成果进行修改修正,反复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存档备案。

4. 上图入库。对村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确认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等资料进行内业整理汇总,利用软硬件系统设备,建立“两区”数据库,上图入库,制作全县“两区”划定地块总图,形成两区地块布局“一张图”管理。

5. 开展自评。根据技术规程和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报送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国土房管局,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三)检查验收,成果移交管理阶段(2018年11月底—12月上旬)。

按照工作要求,县政府组织县农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形成县级验收报告,并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形成最终的成果资料移交市级相关部门及全县管理使用。

四、资金预算

“两区”划定工作预计需经费3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内业工作、外业勘查、数据质检,制作和安装“两区”标志牌,购置涉密单机服务器、软件系统、数据库软件、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工作开支等环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两区”划定工作的顺利启动实施,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为副组长,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交委、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由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农委农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的协调机制。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将相关政策资金集中投放“两区”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县农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和项目支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县财政局要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探索“两区”差别化扶持政策。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要负责指导做好“两区”划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两区”划定上图入库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两区”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农委要会同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对乡镇(街道)“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相挂钩,并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六、推进“两区”建设

(一)突出生产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为依托,加大“两区”范围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两区”实现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涝能排、旱能灌,地力等级较高,适合大中型农业机具作业,成为稳定提升全县粮食产能和保障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有力支撑。

(二)突出规模经营。以“两区”为平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优化生产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突出综合配套。以发展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重点加强育秧中心、粮食收储中心、加工中心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提高粮油产前、产中、产后综合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粮油产业向前端延伸推进规模经营、结构调整,向后端延伸配套烘干、物流仓储等设施,走精品路线、高端路线、品牌路线,将“两区”建设成为引领全县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驱动引擎。

(四)突出结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加快“两区”粮油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粮油产品供给结构和质量,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和加工转化需求。水稻生产功能区,应加大国标Ⅱ级以上优质稻推广;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品种,提高油菜种植机械化水平,改善油菜籽品质。

(五)突出绿色高效。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大增产技术模式攻关集成力度,推广使用绿色发展机械化技术,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动“一控两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实现永续健康发展。

七、强化“两区”监管

(一)依法保护“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两区”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两区”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因重大项目确需征占的耕地,必须按“占优补优、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

(二)落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两区”农业基础设施保护,积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管护经费,与受益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督促和指导管护主体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确保可持续发展。对因洪涝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设施严重损毁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落实修复措施。

(三)加强动态监测。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八、加大政策支持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集中投入“两区”建设。积极探索 PPP模式等“两区”建设的投融资新机制,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积极探索差别化支持政策,让粮油生产者在种植效益上不吃亏,确保“两区”长久发挥作用。

(三)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附件:垫江县“两区”划定建设任务表.doc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