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流转风险防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18〕1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流转
风险防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流转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流转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试行)》.doc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