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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蔡建明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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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人〔2018〕6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蔡建明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18年4月26日十七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蔡建明同志为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1年,主持工作);

朱前秋、贺鹏、刘兴武、张力、蒋伟成、卢金涛同志为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1年);

张晓初、向阳、史博、徐江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1年);

免去:

李必树同志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

杨官万、易大兵、冷茜茜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各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