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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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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办发〔2018〕2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农民生活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为导向,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为抓手,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应用农业清洁技术为路径,促进农业产业、农村宜居生态融合,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康养垫江·绿色田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生态稳定为基本路径。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落实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防止将农业生产与生态建设对立,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

(二)坚持以农村增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基本目的。突出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变绿色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坚持以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为基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以资源管控、环境监控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科学适度有序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全面激活农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民参与为基本遵循。既要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又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实现资源有偿使用、环境保护有责、生态功能改善激励、产品优质优价。加大政府支持和执法监管力度,形成保护有奖、违法必究的明确导向。

三、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一个建成、六个显著”“三地一心一城”和富民强县升位目标,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康养垫江·绿色田园”。到2021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39%以上,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85%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及白色垃圾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产垃圾集中处置率达100%,化肥、农药用量减量率分别达到2%和1.5%以上,实现山清水秀庭园美,田绿土净产品优。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国土“三绿”,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田园绿”

1. 实施“荒地绿”。利用荒山、荒坡、荒地和坡耕地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垫江晚柚、特色李子、优质花椒、花卉苗木等绿色产业16万亩。实施“一坡一树”,在坡顶栽植黄桷树1万棵。示范打造高峰、高安、长龙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2万亩。

2. 实施“通道绿”。开展道路两旁、河流两岸造林,绿化公路1000公里、河流730公里。示范绿化县城—白家南部快速通道29公里,龙溪河97公里。

3. 实施“庭院绿”。开发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60个以上,建设美丽乡村20个(包括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2000个以上。示范建设新民镇明月村、沙坪镇毕桥村、长龙镇龙田村、高峰镇大井村、坪山镇新风村等5个绿色示范试点村。

整体实现公路绿色通道、河流绿色走廊、山地绿色风景、庭院绿色家园。

(二)实施生产“三化”,推动安全优质生产,实现“产品优”

1. 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技术规程36项,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和60万亩“三品”基地全覆盖。一是大力推进农作物标准化种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25万亩,调减化肥施用量,推广使用有机复合肥,减少化肥用量(折纯量)2000吨;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太阳能杀虫灯2000盏,强化高毒农药监管,减少农药用量(折纯量)50吨,巩固提升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成果。二是大力推进畜禽健康化养殖:实施畜禽养殖兽用抗菌药减量示范工程,严禁使用违禁投入品,实现兽用抗菌类药减量20%,争创全市兽药安全示范县。三是大力推进水产生态化养殖:开展科学养鱼,合理投放鱼苗密度,严格控制饵料用量,实行“以水养鱼、以鱼净水”,全面收回116座水库经营权,取缔水库投肥投饵养鱼;禁止山坪塘、精养鱼池投肥、投粪、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和动物源性饲料养鱼;推广池塘鱼—稻(菜)共生种养模式和精养鱼池污染治理1万亩;实施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每年在五大河流投放鱼苗1000万尾。

2. 实施法制化监管。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机构,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健全县、乡、业主三级检测体系,加大自检、抽检、送检频率,建设规模养殖场自检实验室25个,每年检测样品3万个,确保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常态开展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检查、巡查,依法打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3. 实施品牌化创建。强化生产管理、产品认证、证后监管和品牌宣传,着力打造农业区域性公共品牌,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20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三)实施污染“三治”,推动废弃资源利用,实现“环境美”

1.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一是促进养殖场污染治理提挡升级。按照“以用为治、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的思路和设施标准化、资源利用化、处理无害化、利用循环化“四化”路径,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当量200头以上)流转土地发展种植产业,或与周边种植基地联合,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实施种养循环消纳,实现畜禽粪便“零排放”。二是加强新建养殖场的管控。严禁禁养区已经关闭的养殖场反弹复养,新建养殖场必须符合“三区”规划,按照“以地定养、以养促产、以产控量”的原则科学选址,规范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规划建设有机肥厂3个,生产有机肥10万吨。四是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病死畜禽,严禁病死畜禽“投入江河、流进餐桌”,维护环境公共卫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 治理白色垃圾。针对田间地块的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白色垃圾,采取农户顺手捡、基地专人拾、政府购买服务集中清的方式,收集到就近的垃圾池,组建白色垃圾捡拾队伍301个,安排4000人专人捡拾白色垃圾;督促种、养、加、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基地修建收储池,实行户清捡、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确保田园白色垃圾“零丢弃”。

3. 治理秸秆露天燃烧。加强法律宣传,落实人员看守,强化执法监管,实现农作物秸秆露天“零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过腹还田、腐熟还田等新技术,推进秸秆用作草绳加工、养殖饲料、有机肥辅料、食用菌基质、生物质天然气原料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33万吨。

五、时间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8年6月1日至3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细化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综合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1.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的整治任务。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白色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收回水库经营权、取缔水库投肥投饵养鱼;禁止山坪塘、精养鱼池投肥、投粪、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和动物源性饲料养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等集中综合整治。

2.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的整治任务。按照总体目标,分年度完成绿化造林、农业标准化生产、兽用抗菌药减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美丽乡村、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自检实验室、有机肥厂建设等任务;巩固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

六、责任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乡镇(街道)、村级道路绿化,村级河流两岸绿化补栽补种,对本辖区的“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工作负总责。

(二)县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拟定工作计划,做好业务指导,在工作中做到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组织对乡镇(街道)、部门的日常督查、明查暗访工作。

县农委:负责“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牵头协调、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整合、筹划、包装、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筹集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农村生产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县城乡建委:负责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建设工作。

县交委:负责省、县、国道公路绿化工作。

县林业局:实施“一坡一树(黄桷树)”、退耕还林和指导造林绿化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河流两岸绿化和水库经营权收回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环保执法、农村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工作。

垫江电视台、垫江日报社:负责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宣传报道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成立领导小组,由梅时雨县长任组长,粟登琳常务副县长、赵元福副县长和郭安华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安华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垫江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保法》《农业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环保意识、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提高经营业主绿色生产和品牌意识,垫江电视台、垫江日报社等媒体要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报道,扩大治理工作的民众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资金投入。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强化项目整合力度和资金筹集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整合投入建设治理工作。完善金融服务,实施农业担保贷款,推进农业保险,助推“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人员,尤其是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要重点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破坏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纳入对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督查暗访情况要全县通报,并将督查暗访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落实责任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启动问责追责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垫江县“康养垫江·绿色田园”行动责任清单.doc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