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发〔2018〕15 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重庆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渝防办发〔2018〕85 号)要求,县政府定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重庆大轰炸纪念日)由县民防办公室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军民闻声勿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8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 时 30 分至 10 时 42分。
二、试鸣区域:县城区域和沙坪镇、新民镇、太平镇场镇。
三、警报信号分类及警报时间安排:
(一)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为 1 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 15 遍为 1 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 3 秒,停 3 秒,反复 30 遍为 1 个周期(时长 3 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31 日
分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