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18〕31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
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垫江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工作方案
为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执行好,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首要地位,加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根据《重庆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工作方案》(渝两带一路办发〔2017〕54号) 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力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能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将垫江建设成重庆和长江库区生态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生态环境保护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优先开展龙溪河、大沙河干流以及县城“两河九溪”、长寿湖、迎风湖等水源地以及24个乡镇周边的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优先推进高危污染物防治,大力实施影响饮水安全等问题的工程建设,推动我县生态环境治理明显改善。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全县“三屏一网” 和“点—轴”一体的生态空间为重点,针对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突出生态问题,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逐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规划近、远期任务,细化分解分领域、分阶段工程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注重各领域、各阶段工程建设任务之间互相协调、联动配合,确保取得整体实效。
(三)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树立全流域治理思路,突出上游库区意识,实施上游治理手段,统筹推进龙溪河两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运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区域间、部门间、行业间协作,合力推进龙溪河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
(四)完善机制,建管并重。依托龙溪河全国水流域综合试点示范政策,有效发挥河长制作用,建立湖(库)长制,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河流、湖库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模式,使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探索形成若干适宜河湖库不同类型的流域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优越、森林绿地厚实、水资源配置高效、城乡治理联动、产业经济协调的绿色发展之路。全面优化水、湿地、森林等生态空间,着力通过打造全国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区,实现以下四大目标。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龙溪河流域出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等级,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河湖库区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龙溪河、卧龙河、回龙河、大沙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湿地生态承载能力提升。到2020年,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显著增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完备,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5万亩。
——森林质量和生产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县消灭宜林荒山,森林覆盖率达到39%,林地保有量达到46.5万亩,森林保有量达到45.4万亩;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9 %。
——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到2020年,全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全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千人以上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及白色垃圾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产垃圾集中处置率达100%,化肥、农药用量减量率分别达到2%和1.5%以上。
四、十大工程
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重点保护和修复水生态,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严格保护龙溪河流域水安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之地,垫江成为生态宜居之城。具体实施十大工程:
(一)森林田草生态修复工程
加大退耕还林力度。重点在25度以上坡耕地和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1.1万亩,进一步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在龙溪河、长寿湖、迎风湖等河湖库地区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开展水土保持林和护湖护堤护岸林建设。在明月山规划实施彩林氧吧工程,推动林业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绿化潜力,大力实施通道绿化,加大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区域生态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防护功能,推动建立形成系统完备、结构优良的区域防护林体系。(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农委)
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科学实施天然次生林和中幼龄林近自然抚育,以明月山、黄草山、金华山为重点,按照森林演替规律,对密度过大的次生林、飞播造林地或人工造林地,采取抚育间伐等措施,调整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对受有害生物侵害受损严重的林分,采取卫生伐、补植补造等措施,改善林分健康状况。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9万亩,全面开展退化林分修复,对树种组成单一、林分结构不良、生态功能低下、自然更新困难的退化林分,采取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林分抚育、嫁接复壮等措施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县域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生产力。(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加大矿山生态治理力度。开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损毁土地详细调查,重点加强三溪镇非煤矿山治理修复,并编制完善相应规划,按年度分类实施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形成覆盖全县重点矿区或非煤矿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牵头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治理小沙河、乱石沟河、毛二沟等龙溪河支流水土流失工程,不断通过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措施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全县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区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蓄排引灌、田间生产道路、地埂利用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保护与改良农田生态系统。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加大日常管护力度,加强旱地农田、果园、菜园等农田生态系统的保育以及退化农田的改良修复。实施保护性耕地保护示范工程,建立一批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
(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大力实施重点湿地保护与恢复。以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强迎风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长寿湖湿地的保护和修复。采取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消落带治理和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等措施,恢复退化湿地面积。采取水系连通、水位控制、驳岸改造、生态补水、水道疏浚、河流整治、水质改善、水体富营养化治理等措施,修复湿地生态。通过设立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等路径,实现湿地生态系统最优化,着力通过植被恢复、生境改善、生态廊道、生境岛、隐蔽地建设等措施,恢复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综合运用强化水资源统一配置与管理、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生物控制、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重点推进河湖、湿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加强城市功能湿地建设。以建设重庆美丽山水城市为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以三合湖、牡丹湖等湿地公园为重点,强化县城山系、水系、绿系建设,着力打造县城绿色生态新廊道,逐步实现县城内外绿地生态系统的连接与贯通,完善提升县城水生态及其自然修复功能,恢复和提升县城自然生态,鼓励在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修复湿地生态景观,开展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县城生态环境容量和质量。(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建立全县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生物多样性恢复技术和模式推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委)
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就地保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的影响,加大建设项目对水生生态保护力度。定期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栖息地调查、评估与监测,完善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现有的国家级、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一步规范保护设施,提升保护水平;严格的禁渔制度,严禁毒鱼、电鱼等严重威胁珍稀鱼类资源的活动。加大物种生境的保护力度,开展龙溪河支流水生生物主要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现状的调查与评估,启动水生生物受损生境的修复研究和试验;开展梯级开发河流生态连通性的恢复试验。(牵头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
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推进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和黄草山、金华山森林保护工作,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生物多样性安全。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监测防治,加强本底调查与监测,改善和扩大栖息地开展原地保护、迁地保护,打击野生动物盗猎及非法贸易。积极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争取建设市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和设施保存库。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数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四)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工程
严控工业企业点源污染。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改造治理。推进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天然气化工、再生资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改造。推动龙溪河干流、主要支流对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污染治理。同时,以化工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以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重点,强化固定源氮磷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委)
加强龙溪河、大沙河等流域内榨菜废水治理。全面落实《垫江县榨菜加工行业废水治理方案》(垫江府办发〔2017〕131号),新建污水处理厂2~3座。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加工模式,推行榨菜集中规模腌制,严禁零星分散建设。加强榨菜废水全程管理,建立菜头腌制加工、半成品销售等全程废水登记和废水处理追溯制度,降低榨菜腌制废水排放总量;鼓励青菜头鲜菜鲜销,淘汰落后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推广风脱水工艺等生产水平。严厉查处非法倾倒榨菜废水等行为。(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环保局、县农委)
加快产业园区绿色改造。重点推进县工业园区平台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改造建设。严格环保准入。新建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同时满足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定,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取得排污权指标。实现设施改造升级。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垫江县澄溪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促进园区废物规范化处置、能源梯级利用、水质分类循环利用,开展园区废水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并对重点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严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典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积累性风险评价与防控,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鼓励资源再利用,大力支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县城1.5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三期)及一、二期提标升级工程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1座。(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环保局)
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及分类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实施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1个。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食药监局分局)
(六)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工程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工程,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大水面养殖,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支持养殖量大、配套饲草料地有空间、循环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开展整片推进,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稻渔综合种养”和“鱼菜共生”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委、县发展改革委)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针对农田大量使用化肥、地膜、农药、肥水养鱼、畜禽粪便等突出面源污染问题,积极开发推广新材料新物质取代,合理安排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相关项目,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各方面和种、养、加工各环节,推动农业、农村生产资料和生产技术整体升级。推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专业化企业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实施秸秆高效离田、收储、转运、利用工程,到2020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业生态功能得到改善恢复。(牵头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委)
推动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着力开展“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五改一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康养垫江·清洁家园”“康养垫江·绿色田园”、康养垫江·清洁水源行动,完成15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城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村向湾延伸,逐步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民居外观特色化、内部功能现代化、居住环境舒适化,村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水平显著提升,自来水普及率80%,力争清洁能源普及率达70%。(牵头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委)
(七)河湖库区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龙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开展河道清淤工作,守住河道原生态不动摇,保证河道生物多样性,对普顺镇、周嘉镇、永安镇、高安镇、五洞镇、砚台镇等乡镇内14段重点河道根据需要适时组织清淤工作。到2020年,龙溪河、卧龙河、回龙河、大沙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河岸堆积垃圾清理率100%,生态护坡覆盖率80%,重点河道绿化工程覆盖率达75%。(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局)
加快推进重要库区水源地修复保护。严格实施《垫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垫江府办发〔2017〕49号),进一步加强双河水库、盐井溪水库、龙滩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和防控,建设水库入口湿地、生态防护林、取水口污染防护等工程,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预警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与应急队伍,明确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保障龙溪河流域乃至长寿湖饮用水安全。保证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高于Ⅲ类;龙溪河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八)重金属治理工程
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龙溪河流域重要工业园区有色、重化工等企业重金属污染的控制,着力推进垫江钟表、天然气化工等行业技术升级,从源头上控制重金属污染,对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升级改造、淘汰退出和取缔关闭。严格实施《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结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高背景区土壤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加强高背景区土壤监测和农产品检测,优化种植结构和土壤污染治理措施,实现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土壤的安全利用。完成市上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等任务。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
(九)航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船舶污染防治工程。加大船舶污染宣传,做好船舶涉水污染的宣传工作。严格船舶准入门槛,对新增船舶的技术条件严格审查,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船舶不予登记发证。强化船舶污染执法,县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乡镇加大对船舶渡口码头环境污染的高压严管态势和查处力度。严禁河道采沙作业。(牵头单位:县交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全面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水源监测、产业园区污水在线监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监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程序。严格车载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构建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交委、县水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聚焦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筹措资金,完善配套政策,把实施方案尽快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负有协调推进责任,不推不让,主动协调沟通,确保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圆满完成。
(二)加强前期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县经济信息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交委、水务局、农委、林业局等部门依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前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前期工作成果审查,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保证前期工作进度、深度和质量,并按程序履行前期工作审批审核手续。
(三)分布计划实施。按照系统性谋划,年度化安排,项目化推进的思路,采取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办法,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策划储备,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四)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地方政府配套,社会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大力发展特许经营等PPP模式,提高外资和国外优惠贷款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投融资优势,加大信贷支持规模,创新融资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龙溪河流域重大项目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基于工程建设进度和环境治理改善两个导向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季报和督查制度,采取不定期监督检查、稽查等方式,加强项目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工程建设进度与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对已建成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监测,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实行实时在线监测,定期开展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六)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将生态保护、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试点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办法,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垫江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十大工程任务清单.doc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食药监分局。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