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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发展氛围开展“七清理六落实一兑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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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办发〔2018〕4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营商环境
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发展氛围开展“七清理
六落实一兑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垫江县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发展氛围开展“七清理六落实一兑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垫江县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
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发展氛围开展
“七清理六落实一兑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垫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垫江委发〔2018〕4号)、《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垫江委发〔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垫江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加快建设成为重庆重要工业基地。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在县城园区(含城北)、澄溪园区、高安园区工业用地范围内开展“七清理六落实一兑现”工作,全面摸清当前园区工业发展现状,彻底清理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增强园区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原则
  依法诚信、公平公正。坚持专项行动与园区发展相结合;坚持宣传引导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坚持分工负责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坚持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四、工作内容
  (一)“七清理”工作
  1. 清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切实掌握各工业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现状,排查出未严格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在我县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的企业,形成企业工商注册问题整改清单和企业税务登记问题整改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2. 清理企业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清理园区入驻企业尤其是单独供地进行建设的企业在建设手续办理方面的情况,形成建设手续办理问题整改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行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有关单位)
  3. 清理企业违法建设和改变房屋用途情况。清理园区入驻企业建构筑物情况,对未取得规划、建设相关手续或未严格按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的,形成违法建构筑物整改清单;清理园区范围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房屋用途情况,切实掌握违规的主体、数量、分布情况、位置、行业,形成整改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建设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
  4. 清理园区闲置土地厂房利用情况。清理当前园区工业企业土地和厂房闲置情况,形成闲置用地整改清单和闲置厂房利用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5. 清理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情况。清理排查园区范围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各企业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务局、供电公司、鼎发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有关单位)
  6. 清理企业投入产出情况。清理当前园区各工业企业投入产出情况,排查出未达到协议约定投入产出要求的企业,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投入产出问题整改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7. 清理优惠政策兑现情况。清理当前招商引资企业在优惠政策兑现方面的实际情况,排查出满足兑现要求而未兑现的企业,形成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整改清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二)“六落实一兑现”工作
  1. 落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对排查清理出的未在我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园区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完善注册登记。(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2. 落实企业建设手续办理。对排查清理出的园区工业企业手续办理问题依法进行处置,解决企业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项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限时完成一般工业项目建设审批。(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行管办;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3. 落实企业房屋依法建设使用。对排查清理出的园区工业企业违法建构筑物和违法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开展专项整治,实现“清理存量,控制增量”,同时建立起园区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建设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
  4. 落实企业闲置土地厂房处置。对排查清理出的园区企业闲置用地、违规用地依法处置。探索建立完善园区企业闲置、违规工业土地审批监管、综合利用、收储等运行管理机制,规范园区发展秩序。对排查清理出的园区企业闲置厂房,积极引导企业转型重组或经同意后采取转让租赁等方式实现盘活利用。(牵头单位:县国土房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建设综合执法局、县经济信息委等有关单位)
  5. 落实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对清理排查出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园区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企业合理需求。(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供电公司、鼎发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有关单位)
  6. 落实投入产出指标约束。对清理排查出的未达到投入产出要求的企业按规定进行整改,指导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等有关单位)
  7. 兑现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对清理排查出的应兑现但仍未兑现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考核细则,按规定确保优惠政策兑现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提高优惠政策兑现效率。(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垫江工业园区“七清理六落实一兑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文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何明胜、县政府办公室张越皓、县经济信息委甘国胜、县行管办易大兵、县国土房管局夏育林、县建设综合执法局胡启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龙世均、澄溪镇傅强、高安镇章克生。
  成员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办、县行管办、县建设综合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税务局、县工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桂阳街道、桂溪街道、高安镇、澄溪镇、供电公司、鼎发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工作落实。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张越皓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世均、傅强、章克生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清理工作。
办公室下设县城园区工作组、澄溪镇工作组、高安镇工作组。县城园区工作组由孙东任工作组长、澄溪镇工作组由张晓初任工作组长、高安镇工作组由王飞任工作组长,分别负责县城园区、澄溪园区、高安园区范围内的清理排查、落实兑现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
  2. 建设执法组。由胡启东任组长,孙东、张晓初、王飞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园区工业企业违法建构筑物和违法改变房屋用途房产专项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相应长效监管机制。
  3. 土地处置组。由夏育林任组长,孙东、张晓初、王飞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园区闲置用地处置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相应长效监管机制。
  4. 投入产出政策兑现组。由龙世均任组长,孙东、张晓初、王飞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园区各企业投入产出、优惠政策兑现整改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为清理排查、整理分解、分类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排查清理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县城园区、澄溪镇、高安镇工作组分别按方案提出的“七清理”工作内容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形成“七清理”各问题对应的清单,要求摸排细致、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商有关部门后明确问题分类整改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理分解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问题清单后,报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责任分工。建设执法组、土地处置组、投入产出政策兑现组和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分类整改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建设执法组、土地处置组、投入产出政策兑现组和各牵头单位按整改实施方案实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一销号,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三个工作组保持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对症下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回潮现象,巩固专项清理成果。同时认真梳理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为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履行本单位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严格工作标准、明确任务分工、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依法查处、分类整改
  建设执法组、土地处置组、投入产出政策兑现组和各牵头单位要依法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也要明确问题导向,以事要解决为要求,严格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对园区工业企业有关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政府领导、园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园区工业企业发展服务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园区工业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清理落实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改、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计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问责、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大会点评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工作重大问题。县政府督查室将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提请县监委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编办,有关人民团体、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