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18〕50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垫江县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垫江县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按照“全渝通办”目标要求,决定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构建公平普惠、渠道多元、便捷高效、监管有力的政务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基本原则
1. 全面梳理,分步快走。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类别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
2. 统一标准,方便办事。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所有同类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保持完全一致,方便申请人选择到就近服务中心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办审批服务事项。
3. 公开信息,强化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加强效能监管,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 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办事流程,限制自由裁量权,全面清理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5. 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推行“一网一门一次”高效服务模式,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提取、核验的材料信息,不让群众提交;凡是能够通过一个窗口受理、联办的事项,不让群众跑多个窗口排队;凡是能够一次办成的事项,不让群众来回跑,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理流程、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只跑一次,最长办理时间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结果以现场领取或快递方式送达,实现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2018年底,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80%以上,审批服务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7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
2019年底,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90%以上,审批服务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9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大幅减少,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五年内,个人事项全面实现网上直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不见面审批”全覆盖,涉企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互联网申报,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立,便捷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最终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合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个人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原则,梳理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统一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规范网上办事指南,逐步实现申请人不受地域限制,选择到就近服务窗口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办全县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评价进行“五位一体”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完善适用规则,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扫码办事”服务,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办事指南线上、线下统一标准、同源管理,让企业和群众“一扫可查、一点即办”。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逐一明确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
(三)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全面实施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做到审批项目、人员、授权、行政审批专用章“四进中心”,确保审批工作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加快窗口服务功能提档升级,逐步将部门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分设的办事窗口按类别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推行“窗口综合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整合业务咨询、投诉受理、效能监管,实现“一窗通办”。
(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流程,严格首问负责制,实行“一家牵头、多评合一、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行区域评估、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利用并联审批软件系统推动审批资料传输、信息传递的快速化、精准化,实现审批快捷高效。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和重复收取材料,整合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实现申报材料“一张表单”。
(五)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核心枢纽、分中心拓展延伸、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主阵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委托代办功能,下放部分事项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授权办理或代办服务,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断头路”。
(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申请材料、证照和支付等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互认,各类政务信息资源一站式发布、查询、管理与调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实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渠道公开办事指南、咨询投诉电话,让企业和群众能够一次获得详细、有效、充分的办事信息。
(七)创新便民利企特色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代表和数字化审图、办事缴费在线支付、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开展延时服务、加班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特色服务,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针对居住分散、留守老人较多等农村特殊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设立统一的咨询、回访和举报热线,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投诉举报服务。
(八)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未纳入《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证明材料,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或变相要求提供。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尽可能减少重复举证。
(九)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依托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引导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集中入驻,推行服务竞价、服务合同网签、中介服务双评价和信用公示。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对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对外公开和全程监督,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公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加强事后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采取当面评价或不见面评价方式,对办事情况进行“一事一评”。开展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促进办事效能提升,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2—4月)
对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概念和分类,通过减事项、减材料、简流程,逐项厘清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的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加强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宣传发动,增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服务意识,形成改革合力。
(二)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5—10月)
按照全面梳理、分步快走要求,分期分批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编制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于10月底前,通过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1月起)
对于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于复杂承诺事项,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环节,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列入第二批公布清单,于2019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以后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四、职责分工
(一)各部门、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和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
县编办: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事项等合法性审查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
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提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所需的网络、技术支撑。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资金。
县行管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日常事务。
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改革落地。
(二)各乡镇(街道)职责
负责辖区内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并全部纳入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垫江县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行管办等19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管办,具体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日常事务。同时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凝聚改革力量。各乡镇(街道)、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实施方案与配套措施,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加大授权力度,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办事覆盖范围,确保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全面公布办事清单和服务指南,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改革进程。对在改革工作中不认真履责、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将移送县纪委监委严厉问责追责。
附件:垫江县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垫江县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梅时雨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粟登琳 县委副书记
苏 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行管办、县税务局、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县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管办),由易大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武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