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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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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办发〔2018〕5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垫江县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7月24日,重庆市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对改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8月16日,我县召开全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渝府办发〔2018〕1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紧扣“放出活力和动力”,着力推进放权增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事项对应项目一律取消,下放事项及时承接到位。对全县所有审批和许可事项开展集中清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要素内容实现与市级标准一致。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权力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向网上平台拓展,向“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延伸。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县审改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落实小微企业开户4个工作日限时办理,有序推进银行开户核准改备案。2018年年底前,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改革。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推行个体工商户承诺制税务登记注销,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年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县内实施跨区县迁移即时办结。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制度,进一步压减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压缩取证时间至平均9个工作日,让企业早开工、早达产。(县工商局、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县质监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整合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全面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垫江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垫江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操作办法》。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分阶段细化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一家牵头、多评合一、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积极推广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按项目类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落地水、电、气等领域改革,2018年年底前水电气办理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改进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抵押、转移等关联登记并案办理,2018年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年底前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建委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交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落地《重庆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便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政策规定,对部分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完善反价格垄断线索收集机制,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县发展改革委、县工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执行减税优惠政策。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落实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政策,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落实好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等政策。减少税收自由裁量权,加强涉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打击偷逃骗税、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优惠应享尽享。(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清费减负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根据2018年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公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公布《垫江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垫江县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交通、物流、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大力整治“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民政局、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机制,加强服务基层和小微企业的配套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小微贷款余额和户数的持续增长。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争取上级双创资金,加大对双创企业和项目的支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强服务收费信息公示,依法惩处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2018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确保2018年移动数据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交委、县公安局、县金融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管出公平和秩序”,着力推进监管提能。

8.创新日常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信息,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开展跨部门抽查,实现“全域推广、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随机抽查系统,推广全部门随机联查工作,优化抽查结果公示平台,2019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强化重点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电信诈骗、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分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信用监管。联动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基础的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承诺制”“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托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逢办必查、触发留痕、奖惩反馈”全过程管理。推动环保、交通、税务、水利、建筑、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创新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观察了解、跟踪研判,采取更为包容的审慎监管,形成既宽松包容又规范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落实《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对互联网平台型即时递送、众包递送及无人机配送等新业态,纳入行业监管范畴,支持健康发展。加强“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依法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凝聚综合监管。整合执法力量,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重点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好资源整合、队伍磨合、业务融合,有效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监管”,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整合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等涉企信息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依托监管大数据和网上平台,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机制,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标研究。在全区范围内查处一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 CCC 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2019年年底前建成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缺陷产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靶向性。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积极作用,健全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市场监管。(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分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服出便利和品质”,着力推进服务创优。

12.推进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和服务资源,建成垫江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联通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三级四同”(市、区县、乡镇三级所有同类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完全一致)要求,制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同步上线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正确运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紧跟市政府节凑,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认定工作。2018年年底前,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率达到90%以上。建成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在线支付、证件快递送达系统。建成“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服务平台,全市政务服务热线一体化运行。2019年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率达到100%。(县行管办牵头,县审改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服务创新主体,服务创新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研究制定《全县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中小学科技课程教学,指导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师生科技素养,推动我县科技教育有序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强化就业和技能服务,梳理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科委、县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公共服务公平可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按照国家、全市统一部署,做好省际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2018年年底前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将异地就医待遇享受人员范围扩大覆盖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完善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对接重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县级资源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师生的教育信息化水平。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全面推行公证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县发展改革委、县行管办、县教委、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县银监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编制全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在清单之外索要或变相要求提供证明。(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着力解决办事堵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2018年完成100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行管办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制定适合我县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解决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和人才缺等问题,强化涉企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尽责,亲力亲为抓改革,敢作敢为抓改革,做到改革事项亲自部署、工作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等职责,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同联动。要注重左右协同,对关联性强的改革事项“全链条”整体考虑,防止横向脱节。各级各部门要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市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确保改革与立法相衔接。

(三)严格督查问效。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督查、全程跟进改革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推拖绕”等现象坚决问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更多倾听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成效的感受、对政策举措的意见,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并积极谋划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于2018年12月17日12:00前将工作总结正式文件报县政府职转办(县编办),电子档传邮箱691314364@qq.com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