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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新等1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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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人〔2018〕17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新等1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刘新等12名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2018年12月5日十七届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刘新同志正式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谭勇、吴德波同志正式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邹琳同志正式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夏兴盛同志正式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周奕荣同志正式任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易波同志正式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汪旭同志正式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胡军同志正式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武强同志正式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熊绍辉同志正式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张平原同志正式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刘新等12名同志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