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19〕3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维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19年1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维平同志为县政府外事办主任(兼)、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钟丕于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徐吉强同志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县政府督学;
黄良平同志为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局长(兼);
谭大江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余文豪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汪涛同志为县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兼);
甘国胜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建明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陈立生同志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王彦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黄涛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龚昌奇同志为县中医院院长;
龙世均、夏传涛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刘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正荣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副处级);
左宇鹏、彭娟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勇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易彬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余龙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副处级);
谭红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小平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处级);
罗斗明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副处级);
谭雪松、汤玉蓉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洪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杨银修、古成荣、蔡建明、方建全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卢金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许向东、周川同志为县交通局副局长(副处级);
涂光明同志为县交通局副局长;
胡中平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副处级);
匡建、尹明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鹏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胡金玉、蒋先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陈中军同志为县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刘红兰、周亚玲同志为县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谭克全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尹锡侯、李佩文、周华、陈小琼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陈远明、冉忠、万成绪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彭玉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副处级);
刘卫国、陈帮思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大川、何光荣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游绍强、张国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琼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一奎同志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孔令宇、沈宏泽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詹成国、冷家航、高健、李铮、钱旺、王泽明、刘元刚、罗兴红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成富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远明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副处级);
黎晓民、邓钧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新同志为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陈练、史博、蒋武强同志为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朗、汪静、徐江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利同志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华章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刘正中同志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
叶伟、周政同志为县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免去
龙世均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黄涛同志的渝东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左宇鹏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易彬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谭红同志的县政府法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川同志的县公路局局长职务;
彭玉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帮思同志的县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李一奎同志的县审计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刘成富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远明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黎晓民同志的县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刘新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蒋武强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利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华章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正中同志的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叶伟同志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徐鑫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程秩同志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县政府督学职务;
陈云峰同志的县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张再思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何文全同志的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国评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明怀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赖晨曦同志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石胜同志的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不再保留或机构更名,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精神,陈维平同志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谭大江同志的县民防办主任(兼),余文豪同志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兼),陈立生同志的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游绍强、刘伟、张国盛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斗明、谭雪松、汤玉蓉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银修、蔡建明、方建全同志的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古成荣同志的县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周川、石义斌、涂光明同志的县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胡中平、匡建、尹明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胡金玉、蒋先平同志的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尹锡侯、刘红兰、周亚玲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简机智、谭克全、陈小琼同志的县文化委员会副主任,李佩文、陈练、周华同志的县旅游局副局长,程思旭、冉忠、万成绪同志的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朗、李琼同志的县规划局副局长,汪静同志的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政同志的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督查专员,段福进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田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刘元仕同志的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周朝兵、洪力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自然终止。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