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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徐运兵、赵明义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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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人〔2020〕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运兵、赵明义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徐运兵、赵明义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2020年7月1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徐运兵同志正式任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赵明义同志正式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徐运兵、赵明义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