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20〕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0年8月7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易红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运兵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黎金柱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高渝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何洪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周朝兵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邓涛、肖睿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彭玉同志为县信访办副主任(保留副处级待遇);
陈练同志为县供销社副主任;
冷家理同志为桂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文林、孙东同志为桂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必政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胡军同志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徐勤涛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詹成国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兼);
刘杰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伟同志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关坤杰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夏思国同志为县应急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东洋同志为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宇同志为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高建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尹忠权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洪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周朝兵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尹锡侯、陈小琼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职务;
冉忠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职务;
彭玉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远明、黎晓民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练同志的县招商投资局副局长职务;
孙东同志的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冯贤国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杨方林同志的桂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运兵同志的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职务;
雷勇胜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易波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小平同志的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变动,黎金柱同志原任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邓涛同志原任的县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张必政同志原任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胡军同志原任的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徐勤涛同志原任的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