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便民地图 | 支持IPV6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垫江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垫江府办〔2021〕22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垫江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责任分工〉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20〕1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垫江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  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小河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李必树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  越  县对外宣传服务中心主任

皮太彬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谈  康  县法院副院长

陈晓兰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玉琼  县教委副主任

石帮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周子楹  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谭  孟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松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小平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易文强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帮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向迎锋  县应急局副局长

陈  鹏  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邓  涛  县医保局副局长

刘  新  县信访办副主任

董润红  县总工会副主席

何泓廷  团县委副书记

贺晓梅  县妇联副主席

王  钧  县残联副理事长

谢  茜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周子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