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1〕4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参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