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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274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发〔2021〕30号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通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1〕30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建设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工业作为垫江发展的胜负手,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千亿工业承载地。

二、细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围绕新材料、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消费品工业和数字经济“4+1”五大主导产业及计划实施的73个重大项目,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要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各项目按时保质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激励担当作为。将示范园区建设任务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办、县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期末评估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大事项、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督查评估考核,通报进展情况,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为,确保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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