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垫肺炎组发〔2022〕2号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垫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专项工作组成员通知如下: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毛平书记任指挥长,张涛县长任执行指挥长,彭锋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刘新民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其他县领导按工作分工任分指挥长。指挥部设综合办公室和10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彭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陈 维 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维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 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等履行职责;
2. 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信息;
3. 督促工作进度及成果,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承办有关会议;
4. 负责收集汇总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与县委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实行归口管理。
综合办公室下设协调调度组、材料组、信息组、会联组、督查督办组、大数据协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责任领导: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吴文聪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工作职责:
1. 负责建立医疗专家、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医院床位台账,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2. 组织制定和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
3. 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加强人员调配,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4. 负责对全体卫生专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培训;
5.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科学研究;
6.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疫情防控组
责任领导: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吴文聪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邮政管理局、高铁垫江站。
工作职责:
1. 分析研判全县疫情形势,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提出疫情防控措施建议;
2. 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追踪,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根据流调分析结果等提出管控措施建议;
3. 负责统筹开展核酸检测及结果反馈、疫苗接种等工作;
4.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供专家咨询服务,选派专家赴重点乡镇(街道)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疗物资保障组
责任领导:刘德仁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天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良平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工作职责:
1. 负责各类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经费保障;
2. 负责做好防疫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
3. 完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区排查组
责任领导:邹 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石 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工作职责:
1. 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社区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地区来垫返垫走亲访友、旅游等人员;
2. 负责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上门宣传告知、要求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等工作;
3. 负责按上级通知接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垫人员至集中隔离点;
4.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现场处置组
责任领导:甘 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袁 斌 县信访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陈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信访办。
工作职责:
1. 负责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及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保障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
2. 负责可疑区域、疫点、疫区等现场封锁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 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阻扰防控措施实施、借疫情防控为名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和医用物资、扰乱救治医院诊疗秩序、利用网络和自媒体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 负责疫情防控中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场监管组
责任领导:姜 卓 县委常委
邓小河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罗 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
工作职责:
1. 负责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 组织开展各类经营性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清洁、消毒、通风,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3. 负责督促星级以上酒店落实各项防控制度;
4. 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交通运输防控组
责任领导:杨岸鸿 县政府副县长
胡世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育林 县交通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邮政管理局、高铁垫江站。
工作职责:
1. 负责高铁站、客运中心等交通运输场所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 督促各类运输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市场供应保障组
责任领导:杨岸鸿 县政府副县长
胡世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洪武 县商务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企业,保障粮油、果蔬等市场供应和储备;
2. 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统计监测,适时预警预报,指导企业货源组织;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外事联络组
责任领导:彭 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维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外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外办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协调疫情防控中的涉外事务;
2. 负责牵头协调防境外输入工作;
3. 负责按上级通知接送境外来渝返垫人员至集中隔离点;
4. 指导和督促落实境外垫江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宣传组
责任领导:赵元福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家琴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
工作职责:
1.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 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县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处置不实言论,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相关信息;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