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22〕7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2年4月1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谭红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湛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印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洪世新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副处级);
陈云峰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运兵同志为县交通局副局长;
龚毅同志为县应急局副局长(副处级);
王泽明同志为县医保局副局长;
苏显军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副处级);
蒋成芳同志为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副处级);
张文辉同志为桂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钉梁同志为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主任、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徐运兵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职务;
石家平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谭红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邹强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何昭洪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涂光明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陈大川同志的县应急局副局长职务;
詹成国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兼)职务;
王泽明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邓钧同志的县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盛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杨富友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销,余利同志原任的县行管办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因机构变动,周钉梁同志原任的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