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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2-0004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213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关工委、县税务局、县烟草局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县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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