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2〕1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垫江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垫江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现状基础与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垫江县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垫江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一)发展基础
——能源资源消费状况。2020年末,全县公共机构648个,其中国家机关56个、事业单位428个、团体组织164个;建筑总面积171.04万平方米,用能人数11.29万人,公务车521辆。人均综合能耗189.81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1.4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9.63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6.38%、10.03%、17.23%。
——碳排放总量与强度。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6.50万吨,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为35.84千克/平方米,电力、煤、天然气、汽油和柴油分别占碳排放总量的80.10%、4.13%、10.05%、4.88%和0.84%。“十三五”期间,逐年碳排放总量平均降速为1.32%。
(二)主要成就
——完善节能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垫江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垫江县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工作方案》《垫江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了实施有计划、管理有方法、执行有标准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将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力推进。
——强化能源统计,科学评估监测。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重庆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垫江县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月份、季度、半年、全年的时间节点,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对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科学评估。
——强化试点推进,坚持示范引领。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节约型机关48家,创建节水型单位175家,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家,重庆市生态文明示范机关3家。较好地发挥了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
——创新工作模式,推进节能改造。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对3家单位进行节能综合改造,改造投资总额达1500余万元,均成功创建为“市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投入270余万元对垫江县县级机关综合办公区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拨付26万元节能专项资金补助6个乡镇用于办公大楼空调、照明、用水设施、插座、灶具等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基层开花结果。完成50家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弘扬绿色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多方面联合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编印宣传节能小知识、发放节能宣传手册、节能宣传画、节能倡议书,大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和低碳发展生态文明理念。倡议践行低碳生活,开展低碳日体验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通过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办公大楼LED屏展播、办公楼电梯内张贴节能知识、广场展板、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阵地,在县内外新媒体宣传节能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百余次。加强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队伍建设,组织节能统计员业务培训5次。
二、“十四五”形势展望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第一个五年,对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党的十九大指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目标。全县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更好地推动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成渝地区双城发展新格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同心协力办好合作的事情,形成制度标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协同推进机制共建共享、集约高效的发展新格局。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新要求。发挥“一区”对“两群”辐射带动功能,立足渝东北当好标杆,联接都市区跑好首棒,在建设“三区两地一节点、郊区新城“双50”上取得重大进展,在实现“三高三升、六增六创”上取得重大进展。用好“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发展能级。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能源托管、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三)总体目标
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提出十一项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三个管理体系和四项保障机制,全县公共机构要通过组织领导、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措施,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确保“十四五”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顺利实现,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目标
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垫江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356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10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56507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水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根据各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权重,实施分级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理。
专栏1:“十四五”时期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 |||
指标 |
基期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属性 |
总量 |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21426.97 |
≤20356 |
预期性 |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
221.62 |
≤210 |
预期性 |
碳排放总量(吨) |
65021.18 |
≤56507 |
预期性 |
强度 | |||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煤/人·年) |
189.81 |
180.32 |
约束性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煤/平方米·年) |
11.48 |
11.02 |
约束性 |
人均水耗(吨/人·年) |
19.63 |
18.65 |
约束性 |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平方米·年) |
35.84 |
32.97 |
约束性 |
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注入发展新动能。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统筹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加快建立规范完备的统计核算工作规程,科学制定碳排放管理目标,积极参与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持续开展及参与低碳发展学习交流,借鉴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分享成功案例和工作经验,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行动方案。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谋划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工作方案,明确推进计划,细化低碳引领行动举措,并落实牵头部门,明确年度目标和实施效果。
——碳排放统计。根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公共机构负责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碳排放核算、统计等相关知识培训,实施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
——碳排放核查。在现有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基础上,增加碳排放核算指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公共机构管理与考核体系内,促进能源结构和消费方式转变,推动低碳发展意识形成。
——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公共机构处于能源消费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直接排放,同时有效提高外购电力、热力等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间接排放。
专栏2:低碳引领行动重点工作 |
1.建立碳排放统计数据库。根据碳达峰的确定方法,即以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作为碳排放峰值,建立垫江县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数据库,用于支撑碳达峰量化核准工作。 2.建立碳核查工作机制。以公共机构节能为目标,建立碳核查工作机制。 |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
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全县公共机构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围护结构保温节能改造为重点,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推进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继续推动中央空调、电梯设备、地下停车库照明系统、数据中心机房、食堂等重点用能设备和重点用能区域的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既有建筑自身及所在地域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的改造措施,持续开展绿色化改造,鼓励在充分利用既有设备、系统等的基础上,合理采取主动和被动措施,提升既有建筑的综合性能。通过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性能,同时完善其使用功能,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建立覆盖整个机构的实时能耗监测的能耗监管平台,实现机构能耗可视化监测、定量化管理、智能化控制。
——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通过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优化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设备控制策略,实现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供热制冷系统。诊断、分析、发掘空调系统的节能潜力,重点对中央空调能源管控软件、制冷机房配套硬件、冷却塔配套设施进行功能修复和节能改造。中央空调制冷主机能效标准应达到2级及以上,分体空调能效标准应达到1级。积极探索水源热泵空调系统、风冷热泵空调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泵空调系统等供热制冷方式。
——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以就近分散电蒸汽发生器替代集中燃气(煤)蒸汽锅炉。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能耗计量系统。区分用能种类,对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加强各种能源计量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应用,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能源计量器具。提升计量系统智能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与管理方法,实现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管理精细化。大力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照明系统。继续推进照明项目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智慧照明系统。根据不同用光场所的使用特点,对灯具的照度、色温、频闪、智控等量身设计,在节能的同时确保光照品质的提升。
——绿色食堂。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绿色食堂”建设工作。采用经济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实现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低、环境影响小。在满足卫生健康要求的同时,鼓励各方面的节约和环境保护达到“最大限度”。积极运用试点手段,建成一批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食堂。
专栏3:建筑绿色化改造重点工作 |
1.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立足扩大节能效益,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用能设备设施电气化水平,降低公共机构碳直排(即:化石能源消费形成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充分结合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低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围绕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绿色照明、空调系统等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实施能效提升,实施综合技术改造。 2.能源费用托管。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末,实现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零突破。 |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能源供给体系和消费模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
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和空气源热泵技术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光伏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卫生类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改造项目。降低卫生热水制备的化石能源消费和直接碳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设置专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力度。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
专栏4: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工作 |
1.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试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在公共机构建筑中的示范试点,到2025年末,全县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示范试点项目。 2.卫生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试点。重点推进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和光热热泵复合系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试点。 |
(四)节水护水行动
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加强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及管网日常管理,规范用水计量设施配备。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定期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继续扎实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在已建成的节水型单位中,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对各用水单元开展模块化管理,制订合理适用的用水定额和用水指标。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推广绿化系统滴灌、渗灌和微喷灌技术,在条件适宜的区域采用低压管道输水。
——推广非常规水源技术应用。积极探索非常规水利用新途径,试点灰水收集和雨水集蓄利用建设,回收利用纯净水设备尾水和空调冷凝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作为绿化景观、道路清扫、冲厕用水。
(五)绿色文化行动
坚持“绿色低碳,宣教先行”的理念,始终把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把宣教工作纳入节能工作全局,同部署,同实施。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节能网站等多种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宣传的深度和质量,同时积极做好专题新闻宣传,针对专项行动等主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进机关”等重要节点,以增强感染力、扩大吸引力、提高辐射力、形成影响力为目的,做精、做实、做大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运用面授和“互联网+”网络在线培训方式,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继续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推动并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投放与清运。持续强化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收储、清运管理。在显要位置设置、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明确各桶站负责人,充分发挥单位巡查队伍、党员志愿者、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等垃圾分类指导员作用。完善垃圾收运记录,以科室、楼层为单位,建立垃圾减量责任制。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塑料污染治理。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环保购物袋和可降解的购物袋和一次性餐具,增加购物袋的重复利用。开展废旧塑料的回收、分类、加工,使有限的资源循环利用。通过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理念,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
(七)反食品浪费行动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八)绿色办公行动
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实践绿色办公营造有利环境。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多措并举、多方着力制止办公室浪费。完善办公物品使用监督管理机制,避免易耗品随意取用。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绿化,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绿色化运行管理。提倡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积极采用视频会议模式实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会议沟通。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标准。规范办公用品、设备、家具的领用和配置。利用好存量资产,避免闲置浪费。鼓励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绿色化办公环境。把办公环境的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硬化作为建设和谐机构、提升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办公环境。在大厅和办公场室摆放适当的绿色盆栽,室外绿化优先选用抗逆性强、低维护的树种。保障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入目处处有绿意,“颜值”和内涵再提升。
(九)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的创建活动,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变。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减少车辆使用,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推广使用环保节能型车辆,积极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方案。通过光盘行动、旧物利用、垃圾分类等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让绿色亮衣身,让绿色满餐食,让绿色充住居,让绿色促行人。将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贯穿于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在全社会逐渐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十)示范创建行动
采取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以点带面。通过创建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按照国管局工作安排,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引领社会机构开展能源结构调整、低碳行动推广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营造全民节约为荣的氛围,促进低碳生产、低碳生活。
五、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始终坚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节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运行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一)制度标准体系
围绕能源统计、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等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增补、删减和修改完善。进一步构建权责明确、内容完整、流程合理、相互融合的制度体系,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节约型机关等建设、评价标准,建立节能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目标管理体系
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指导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通过标准化手段促进节能降碳工作,通过强制性标准提升节能降碳标准的执行力度,实行执行标准问责制,形成强有力的标准化管理格局。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节能降碳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级组织,加大考核监督执行力度,营造绿色、低碳和健康的公共机构环境。
(三)能力提升体系
积极推进高水平、标杆式、节能型公共机构建设。以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为抓手,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找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易发多发领域,研究深、研究透,积极主动摸索新做法,开展有针对性、系统性专项治理。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治理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定期召开全县节能工作部署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领导精力、人员力量、资源配置等方面合理调配,抓好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与相关部门共同抓、抓落实,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协同推进机制
整合多方力量,汇聚多方资源,形成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合作共进,深度协同,创新节能工作实践,提升节能工作质量。发挥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引导和协调作用,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的作用,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金融的资金保障作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开展。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
(三)资金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项目。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与市财政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节能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支持。
(四)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实行节能工作责任制,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将定额管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指标,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相关工作考核、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通报考核检查结果,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数据会审、能耗状况公示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