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22〕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2年6月16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周洪同志为县文物局局长(兼);
陈云同志为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夏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罗仕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易彬同志为县商务委副主任;
周亚玲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郭波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黎金柱同志为县信访办副主任;
黄埔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宁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剑梅同志为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治勇同志为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世平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李力同志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袁鹏飞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武胜同志为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阳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游炬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建初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谢泽彬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邹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贺宇同志为县高新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兴海同志为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宇同志为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开贵同志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会久同志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龙波同志为县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世平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易彬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职务;
郑军同志的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职务;
黎金柱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龙波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职务;
周亚玲同志的县商务委副主任职务;
李佩文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职务;
刘剑梅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盛海同志的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世平同志的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刘玉祥同志的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李力同志的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波同志的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琳同志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夏军同志的县排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治勇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常青同志的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必政同志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高能波同志的县水产站站长职务;
徐勤涛同志的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因机构变动,陈建初同志原任的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贺宇同志原任的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汪兴海同志原任的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