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23〕6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3年4月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刚同志为县交通局副局长;
傅勇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韩佳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挂职);
何金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毕守盈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徐海燕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莫元森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杨忠梅同志为渝东卫校副校长;
程思锋同志为渝东卫校副校长;
陈贵英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
匡建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的县供水管理站站长职务;
韩佳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何金同志的县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职务;
毕守盈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徐海燕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程思锋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卢先彬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新华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任建元同志的渝东卫校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变动,陈贵英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