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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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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垫江府人〔2023〕6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3年4月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刚同志为县交通局副局长;

傅勇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韩佳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挂职);

何金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毕守盈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徐海燕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莫元森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

杨忠梅同志为渝东卫校副校长;

程思锋同志为渝东卫校副校长;

陈贵英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

匡建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的县供水管理站站长职务;

韩佳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何金同志的县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职务;

毕守盈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徐海燕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程思锋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卢先彬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新华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任建元同志的渝东卫校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变动,陈贵英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