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垫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垫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垫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彭 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姜 卓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传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德仁 县政府副县长
杨岸鸿 县政府副县长
谭大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余安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丽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袁 斌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高晓玲 县委编办主任
刘成富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吉强 县教委主任
谭 清 县科技局局长
吴 平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李孟强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必树 县民政局局长
傅 强 县财政局局长
邹贤菊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燕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良平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蔡建明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田 华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发权 县交通局局长
吴文聪 县商务委主任
周 洪 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罗 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成军 县统计局局长
胡永凤 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谭凌云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程 波 县税务局局长
余长川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傅江来 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成军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本辖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此次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