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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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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3〕35号


桂阳街道办事处、桂溪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县城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破坏市政设施等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城市品质提档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增强全民规范停车意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垫江县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姜卓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甘宇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田华、县公安局政委夏民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桂阳街道办事处、桂溪街道办事处、渝垫集团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专班日常事务由县城市管理局袁鹏飞、县公安局谭书展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及指挥处置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1. 重要道路。工农路、人民路、牡丹大道、三合大道、长安大道、凤山路、桂西大道、南阳大道、明月大道、明月一路、明月二路、新华街、月阳路、文化路、白银路、南新街、财富路、天源街、杏林街、文化路等主次干道。

2. 重要节点。国能国际酒店、高铁站、南阳公园、牡丹湖湿地公园、体育文化公园、协信星光天地、西欧花园步行街、牡丹城等节点。

(二)重点整治类别。

1. 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绿地等重点城市道路、窗口地区违法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

2. 在停车泊位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

3. 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

4. 占用、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5. 僵尸车占用停车泊位、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

6. 两轮车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

四、力量配备

县公安局抽调12名警力(其中6名民警、6名辅警),县城市管理局抽调30名执法人员(其中8名正式执法人员、22名辅助执法人员)组建三个整治小组,其余成员单位根据整治行动需要,适时抽调人员参与整治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老办公楼(南坪二巷60号)一楼。县公安局抽调执法车辆3台,县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车辆3台。

五、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开展宣传舆论引导,争取市民支持配合,及时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

县发展改革委:根据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县公安局:开展违法停车联合执法工作,对违法停车进行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城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经费保障。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编制城区停车专项规划。

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提高车库使用率。合理设置老旧小区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停车难。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对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违法停车查处工作,完善停车配套设施。

县交通局:加强公交车、线路客运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开展驾驶员规范经营教育,杜绝随意上下客、随意调头和乱停乱放等违法现象。

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规范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在商圈、学校、医院及农贸市场等周边利用一些不适宜建设的零星建筑用地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

桂阳街道办事处、桂溪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综合整治,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社区力量参与背街小巷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及时劝导违法停车行为;发挥“四网合一”网格员参与停车管理作用,明确辖区路长和段长。

渝垫集团:深化智慧停车建设、规范设置停车诱导系统、做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采取疏堵结合、先宣传再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的方式,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7月1日—7月31日)。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整治通告,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网络平台信息推送、文明停车短信通知、专人现场引导等方式深入宣传整治相关事宜,增强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二是增添执法装备。由渝垫集团采购2台车载移动违停抓拍设备,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增设违停抓拍球机;县城市管理局采购违停车辆拖移服务,用于常态化拖移违停车辆。三是加快设施建设。县城市管理局排查阻车设施安装需求,及时合理安装阻车设施;县公安局负责完善禁停标识标线;县住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小区完善消防通道标识标线;渝垫集团负责建设停车引导系统。四是增加停车供给。县城市管理局要不断推动小微停车场建设,施划固定或限时停车泊位,鼓励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3年8月1日—11月30日)。一是通过对违停车辆推送提示短信,引导车主及时驶离违停车辆。二是采取球机抓拍为主、移动抓拍为辅、人工贴单为补的方式,加大违停车辆执法处罚力度。三是对僵尸车实施拖移。四是对违法停放的二、三轮车实施集中拖移处罚。五是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车辆,原则上责令驶离,对拒不驶离或情节严重的违停车辆实施拖移处罚。六是严厉打击损坏、占用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七是对两轮车违法加装的雨棚实施集中拆除。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强化日常巡查,坚持任何时候势头不减、力度不松。二是鼓励群众参与。深化大城众管,畅通违停举报渠道,变治理对象为治理力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整治。开展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工作是城市形象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二)压实责任抓整治。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长效监管抓整治。要及时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建立每周会商研判机制、巡查发现机制、联勤联动机制,根据整治动态实时研判,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不反弹。


部门解读:

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垫江县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