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垫江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党组成员)协助县长工作。
县 长 张 涛: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主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 彭 锋: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大数据应用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物价、粮食、财政、税务、国资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金融、政府督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地震、统计、外事、“放管服”改革、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人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协助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国动办(县人民防空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渝垫集团、兴垫集团、鼎发集团;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
联系县监委、县人武部、县侨联、县税务局、垫江调查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长寿分行、垫江金融监管支局及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
党组成员 姜 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
分管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就业人才中心、县社保事务中心。
副县长(挂职) 黄 涛:负责统计、金融、国资监管、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发展等工作。
分管县统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招商投资局);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国动办(县人民防空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文化旅游委(县广播电视局、文物局)、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
联系人行长寿分行、垫江金融监管支局及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
副县长 刘德仁: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招商投资促进、通信、盐业、民族宗教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招商投资局)。
联系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协、高投集团、鼎发集团、国网垫江供电公司、盐业垫江分公司及中国电信垫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垫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垫江分公司等通信企业。
副县长 刘新民:负责教育、民政、老龄、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发展办)、县医保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副县长 李小莉: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供销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
联系县明月山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气象局、兴垫集团。
副县长 杨岸鸿:负责交通运输、外经外贸、商务、物流、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广播电视、文史、修志、烟草、邮政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广播电视局、文物局)。
联系县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烟草局(县烟草公司)、垫江邮政管理局、中邮垫江分公司、广电网络垫江分公司。
副县长 黄崇斌:负责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保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垫江监狱、武警执勤六大队垫江中队、武警执勤六大队十四中队。
副县长 谭大江: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东部新区管委会、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垫集团。
以上分工,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稳定,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AB角:
彭 锋 杨岸鸿
姜 卓 谭大江
刘德仁 黄崇斌
刘新民 李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