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人〔2024〕6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余俊宏等3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4年8月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余俊宏同志为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谭锦同志为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伯林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立同志为县推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其全同志为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伟同志为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子楹同志为县社会福利院院长;
胡刚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华同志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强同志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熊绍辉同志为县统一征地事务中心主任;
吴东同志为县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洛桑扎西同志为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周奕荣同志为县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李彦宏同志为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映雪同志为县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庆同志为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站长;
赵斌韬同志为县水资源管理站站长;
龙美西同志为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
郭娟同志为县商务委副主任;
张瑜同志为县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主任;
杨召发同志为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
李敏同志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王小平同志为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广、董强同志为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免去
余俊宏同志的县委县政府值班中心主任职务;
陈国庆同志的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职务;
彭娟同志的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易伟同志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子楹同志的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叶桦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瑜同志的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兴武同志的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谭强同志的县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熊绍辉同志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王小平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周奕荣同志的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伟鹏同志的县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远泽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吕良国同志的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站长职务;
赵斌韬同志的县水文管理总站站长职务;
彭英同志的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
朱远刚同志的县果品蔬菜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红兰同志的县商务委副主任职务;
周鑫同志的县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李敏同志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洛桑扎西同志的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