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府发〔2024〕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执行森林防火封山令的通告
为在连晴高温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气象形势分析,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继续执行2024年8月20日发布的《垫江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继续执行时间从2024年9月1日零时起,直至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为止。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告。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