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飞剑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6〕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飞剑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李飞剑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2026年7月1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飞剑同志正式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