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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飞剑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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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人〔2026〕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飞剑同志试用合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李飞剑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2026年7月1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飞剑同志正式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