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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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施放系留和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通告

垫江府发〔201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防范施放系留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以下简称气球)威胁航空飞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未经审批禁止施放气球。县气象、安监、市政、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施放气球的行为,可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县气象局),举报电话:7451252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
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