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垫江府发〔2025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我县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全县划定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范围面积3125.84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2.06%,共划分180个图斑,涉及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新民镇、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杠家镇、澄溪镇、太平镇、五洞镇、黄沙镇、砚台镇、白家镇、坪山镇、永平镇、三溪镇、裴兴镇、沙河乡、大石乡共计19个乡镇(街道)。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三、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垫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59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垫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垫江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