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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六批)(2026年7月12日)​

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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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六批)(2026年7月12日)
序号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垫江信2026071201 1.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非法转移危废;2.某再生资源开发公司选址不符要求,存在重大污染问题,未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垫江县  桂阳街道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2026年4月、5月期间4次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共计71.378吨。2.某再生资源开发公司选址符合要求。2026年6月22日起停产,现场核查时道路积尘严重,其摩托车拆解车间约150KG废铅蓄电池未转移到专用危废间贮存,危废贮存间堆放有拆解产品(汽车水箱)。 部分属实 对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依法查处 1.县生态环境局已对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未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共71.378吨立案调查。2.某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已对厂内道路进行清扫作业,已将摩托车拆解车间废铅蓄电池转移到危废间贮存,拆解产品转移出危废间。 阶段性办结 立案调查1家
2 垫江电2026071202 某镇至某镇路段某村附近,某工程将弃土倒在河边,担心堵塞河道。 垫江县  三溪镇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经查,该问题发生在三汇河三溪镇太子桥段左岸。7月13日,县水利局同三溪镇政府联合调查,发现三汇河太子桥段左岸顶确有建筑弃渣约5方,有少量散落碎石滚落至河道,尚不堵塞河道,该问题属一般河道“乱堆”问题。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一是清理河岸弃渣,复原河道原貌;二是强化属地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7月14日已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弃渣清理完毕。
3 垫江电2026071203 某镇某小区附近有一砂石堆放场,噪音与扬尘特别大,离居民区近。 垫江县  高安镇 扬尘控制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确有建筑石材堆放场地(非砂石厂),偶有噪音和少量扬尘。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按照建筑材料堆场规范管理要求,控制扬尘,适当缩短经营时间。 联合检查后,采取以下措施处置:1.对道路及场地洒水保湿抑制扬尘;2.对场内所有砂石原料全覆盖;3.适当缩短经营时间;4.对堆放场地设置围挡。 已办结
4 垫江电2026071204 某街道某广场有2—3个固定架子放音响,用于跳广场舞,噪声大扰民,多年反映未得到解决。 垫江县  桂溪街道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居民在西门广场跳交际舞,音响声音较大,造成了噪音扰民。 属实 督促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音量,文明组织广场舞活动。 开展思想引导和法规宣传,督促居民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音量,文明开展广场舞活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5 垫江电2026071205 某街道某社区某污水处理厂距离住宅不足20米,投诉人称环评要求100米内居民搬迁,至今已20年,平时运营产生的噪音与恶臭长期扰民,多次投诉无果。 垫江县  桂溪街道 工业废气治理 一、关于卫生防护距离事宜。经核实,该污水处理厂100米范围内居民33户,50米范围内居民7户;2023年3月以来,群众对该厂噪声、臭气、污水排放相关问题已多次投诉。该厂原环评意见中卫生防护距离为不得低于100米,2025年,我县开始立项实施该厂四期扩建工程,并开展四期扩建和除臭工程方案设计和环评,获批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垫)环准〔2026〕15号),将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米。因此,根据环评要求,目前该厂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实际需搬迁户数7户。 二、关于居民搬迁事宜。2026年5月,我县制定了《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房屋搬迁补偿方案》,采取房票购房方式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搬迁。搬迁方案出台后,我县选出房源228套,先后召开座谈会2次,入户走访2次,与居民协商搬迁事宜,目前还在宣传动员中。 三、关于臭气、噪音扰民问题。2024年5月,我县组织对该厂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厂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2026年1月,委托某检测公司监测无组织废气1次,1月、4月,委托某检测公司监测噪声2次,监测报告各项数据均在标准范围内。 部分属实 一是持续围绕臭气、噪音进行设施设备技改,督促企业持续推进环保治理,不断推进臭气、噪音设施升级改造。二是持续做好居民思想引导与政策宣讲,尽快实施卫生防护距离邻避搬迁。三是督促该厂运维企业加强对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的管控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一是实施设施设备技改。该厂对粗格栅、精细格栅、污泥斗、储泥池、氧化沟厌氧区、曝气机搅拌区域等处进行了加盖,并于2026年7月1日开始进行集中除臭处理设施安装施工,改造2套独立集中收集处理系统,预计7月下旬建成投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噪声管控。该厂已安装底部曝气机(磁悬浮式),表面曝气机只进行应急处理,噪声进一步降低。7月14日,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并委托某检测公司对该厂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其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气监测报告显示其无组织废气各项指标氨、臭气浓度、硫化氢、甲烷均达标排放。 三是再次开展邻避搬迁入户商谈。7月14日,我县再次召集50米搬迁范围内居民,进行宣传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搬迁。 阶段性办结
6 垫江电2026071206 某镇某村某组附近某养殖场恶臭味扰民严重,且夜间疑似存在偷排行为,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垫江县  坪山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正等待环保部门专业检测结果再行定性处置,1个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恶臭扰民严重的问题。2026年7月13日、14日,县生态环境局及坪山镇工作人员沿养殖场外部周边区域巡查,厂区周边扬风处偶有异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6年7月15日对该公司臭气进行了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二)关于夜间疑似存在偷排行为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工作人员沿养殖场外部周边水塘、农田、沟渠巡查,未发现偷排漏排的现象,在该企业的还土还田消纳区域内,发现少许粪污历史遗留痕迹。 部分属实 规范粪水还土还田管理,加强圈舍及粪污处理设施除臭管理,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回应。 经调查处理,该举报问题已于2026年7月16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恶臭扰民严重的问题:7月15日已对该养殖场的臭气问题进行了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2.关于夜间疑似存在偷排漏排行为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该养殖场已对还土还田消纳区遗留的粪污进行清理,恢复环境卫生。 (二)下步措施 1.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落实专人开展巡查督导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粪污,合规还土还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督促企业同步做好粪污的生产、处理、消纳台账记录,实现闭环管理。 4.根据环保部门检测结果,督促该养殖场加强圈舍及粪污处理设施除臭管理,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