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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十批)(2026年7月17日)

日期: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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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十批)(2026年7月17日)
序号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垫江信2026071604 垫江县太平镇某养殖公司位于风景名胜区,属于禁养区,曾在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诉求是拆除养殖场。 垫江县太平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经现场定位核验,该企业坐标不在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对照《重庆市垫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企业位于适养区。2.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已核查反馈,该养殖场所在位置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禁养区。 部分属实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做到规范养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回应。 该养殖企业位置属于适养区,下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和粪污防治技术指导,督促该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已办结
2 垫江电2026071606 垫江县城南城郦景小区至凤山菜市场段,很多菜摊占道经营,路面脏乱差。 垫江县桂阳街道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均属实。(一)占道经营问题属实。(二)路面脏乱差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积极协调市场业主方完善防暑降温设备。二是长效管控,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三是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该问题已于2026年7月20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下步整改方案:(一)整改情况:1.占道经营问题:现场调研完善设施;摸排登记并宣传引导;增派人员规范秩序。2.路面脏乱差问题:增加清扫频次;联动执法规范乱停乱放。(二)下步工作打算:序时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巡查管控;加大执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3 垫江电2026071607 垫江县高峰镇建兴村某养鸡场离居民较近,臭气扰民。 垫江县高峰镇 畜禽污染防治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该养殖合作社从事蛋鸡养殖,已办理环评登记,建有粪污消纳协议和台账。现场检查时,圈舍风机出口有异味,距离最近居民约15米,该户居民处未见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做到措施到位,污染消除,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该问题已于2026年7月17日办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二是科学饲养,减少厂区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是加强与周边群众的宣传与沟通,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已办结
4 垫江电2026071603 新民镇黎明村某组有农户反映秧苗疑遭农药损害,影响后续庄稼种植。 垫江县新民镇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经查,该事项于2026年5月由涉事农户向镇政府及派出所反映。现场勘查初步认定秧苗受损原因为除草剂使用过量,受损面积约5亩。水样送检结果显示未检出常见农药成分。农业农村部门已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其中4亩秧苗长势明显恢复,1亩确认绝收。 部分属实 1.做好受灾农户的思想疏导和宣传解释工作。2.加强农资使用监管,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宣传与培训,杜绝超量施用。3.指导绝收农户落实改种,种植一季秋季作物。 1.加强受灾农户思想疏导与宣传解释。2.强化农资使用监管,组织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防止超量施用。3.通过休耕或蓄水养田不影响后续庄稼种植。4.指导绝收农户落实改种措施,待水稻收割后种植秋季作物,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杜绝因灾致贫及次生灾害。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