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第七批)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加强长江岸线管控,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
整改责任单位 | 垫江县 |
整改目标 |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常态化的巡查监管,使全县河道非法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形成良好的打击非法采砂秩序,全力保护防洪堤坝的安全,确保河道生态健康。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措施:1、按照《垫江县河道岸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河道“乱采”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力度,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限时整改一起; 2、公示2020年龙溪河垫江段河长暨全县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层层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采砂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大全县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统一清江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非法采砂。 成效:一是按照《垫江县河道岸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河道“乱采”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未发现河道“乱采”行为;二是今年10月底,我局收集汇总了县级部门及龙溪河沿线乡镇采砂责任人,并在县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夯实责任,压实担子;三是于5月18日至31日,结合2020年度河道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内容,对全县河流开展了清江行动,共出动执法车39次,人员117人次,巡查了全县26个乡镇(街道),累计巡查河道逾160公里,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
整改时间 |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程小琴:7460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