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支持IPV6

我县“六措施”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法

日期: 2017-07-02
字体: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为《固废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固废法》的宣传,使公众了解《固废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固废新污染。从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入手,切实加大对建设产生工业固废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管理,实现固废的源头削减。

三是实施重点项目,增强固废处理处置能力。投入859万元建成投用垫江污泥处理项目;重庆恒杰化工有限公司经允许可收集、贮存、利用重庆兴发金冠有限公司所产生的二甲基亚砜废盐液,经营规模为10000吨/年;争取项目资金5982万元,完成115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四是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固废的综合利用。把固废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有机结合,指导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使企业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2016年,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089.97吨,综合利用量6089.97吨,综合利用率85.9%;危险废物产生量1866.34吨,处置利用量1795.64吨,处置利用率96.21%。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固废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缴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毒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2016年,我县生活垃圾处置量85264.32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处置量7313.34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62.18吨。

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固废法》全面贯彻落实。对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或无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或者超量、超范围、超期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理。近年来,依法对2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