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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进度情况统计表(垫江县)

日期: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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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区县问题情况 整改细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
1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中央投资129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需要县级配套225万元,县级暂未配套。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在项目保质完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节省项目投资,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陆续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圆满完成。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节省财政投资,根据工作需要县财政陆续投入资金.整改中
2桂溪河县城区段存在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较为滞后。1.河道清淤桂溪河9㎞、迎春河3.9㎞。
2.对城区九条河流和一座湖泊的漂浮物进行常态化清理。
3.建设桂溪河支沟5条排污管网工程(白龙沟、中子沟、邱家沟、盐井沟、谭子沟 总长度 14.278km)。
4.对谭子沟排污管线抢险工程重新安装钢塑复合排污管。
5.对桂溪河建成污水管网进行检查修复,并将直排污水接入污水管网。

清漂完成30%;已经开工建设5条排污沟施工作业,完成1500米,完成总工程量的12%;抢险工程完成72%,已启动污水管网检查,完成85%;植被恢复完成40%;垃圾清理完成42.5%。
整改中
3部分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定型化和施工湿法作业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需强化。1.持续推进“蓝天行动”,突出抓好扬尘污染执法力度。
2.坚持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控制烟尘排放、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安装视频监控。
1.房建项目已落实围挡坚持全封闭施工。
2.大部分扬尘项目均按要求落实湿法作业。
3.全县报建项目均安装了视频监控。

整改中
4农药、农业投入品包装物造成面源污染。1.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回收利用。
3.实行网格管理,明确监管职责。
4.抓好典型示范,推动工作开展。

1.市种子管理站来我县督查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情况。
2.两家玉米制种企业繁殖地的产地检疫。
3.指导水稻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整改中
5化肥利用率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和有机无机复合肥,推广水肥一体化和机械施肥。1.到周嘉、太平、坪山查看玉米示范片的玉米成熟情况。
2.参加市农技推广总站组织的“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及工作推进会”。
整改中
6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1.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技术的宣传培训。
2.积极向国家申请治理的项目资金。
3.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液存储、沼液还田”的要求,督促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治理。
1.修建干粪池17245立方米、化粪池47730立方米、沼气池37788立方米、沼液储存池99652立方米、灌溉面积85846亩。
2.379家养殖场通过治理达到零排放。
整改中
7禁养区50家养殖场(户)还未关闭。1.落实全县关闭搬迁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通过。
2.与财政部门衔接落实补偿资金。
3.完成全县禁养区50家养殖场关闭取缔工作。
1.已关闭159家,补助资金260.43万元。
2.签订自愿关闭协议164家。
整改中
8畜禽屠宰场污水治理设施设备配置不够,未达标排放。1.召开污水治理启动会。
2.制定《垫江县屠宰废水治理实施方案》。
3.对全县41家畜禽屠宰场开展宣传引导、摸底排查、政策解释等工作。
4.采取关、停及废水污染设施化处理等方式完成畜禽屠宰场废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1.对未关停治理的屠宰场开展宣传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
2.已有35家屠宰场完成关停治理。
整改中
9季节性秸秆焚烧问题突出。1.依法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2.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3.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鼓励政策。
1.未接到秸秆焚烧举报电话。
2.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行动,组织各乡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
整改中
10明月山一带遗留废弃矿山11家需复耕复林。开展督查摸底;制定复耕复林专项方案;落实专项资金和确定复耕复林施工单位;开展恢复治理。已编制复耕复林专项方案。整改中
11矿产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部分未收缴到位,致使部分已关停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开展困难。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追缴。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追缴,严格执行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制度。整改中
12龙溪河六剑滩断面、卧龙河五洞断面未达到水域功能要求。1.严格落实国家“水十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2.持续推进“碧水行动”,深化工业、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城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治理。
3.完成《垫江县龙溪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5-2017年)》、《垫江县卧龙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6-2017年)》、《重庆市打鱼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
4.认真清理次级河流重点涉水污染源,开展龙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309个污染源逐一整改销号,不断提升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1-6月,龙溪河六剑滩断面水质为Ⅳ类,满足考核要求,卧龙河五洞断面水质为Ⅴ类,不能满足考核要求。整改中
13大石、黄沙、三溪、沙河、长龙污水处理厂未建成。1、县环保局加强对环投公司的监督,督促其加快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并于今年年底建成投运。
2、县环保局不定期召开环投公司和各相关县级部门、5个乡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协调会,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黄沙、三溪、沙河3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50%工程量,长龙、大石施工单位已进场并完成放线工作。
整改中
14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稳定运行。1、县环保局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各运行单位正常运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2、县环保局牵头对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4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改造。
周嘉、鹤游、砚台、坪山4座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已完成地勘和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正在进行污水处理设备招标。整改中
15存在玉河水泥厂等工业企业污染场地18块。加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整治,完成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根据市局要求,2017年底完成潜在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相关前期工作并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进各项工作。整改中
16垫江县双河水库、新民自来水厂、玉河自来水厂一级自然保护区及乡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对垫江县双河水库新民自来水厂玉河自来水厂一级自然保护区及乡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安装隔离防护网。
1.实地勘测、设计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安装隔离防护网的区域。
2.双河水库已完成隔离措施,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施工设计已完成,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
整改中
17工业园区、流域水电规划、各部门编制规划等部分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全面清查规划环评执行情况,确保重点产业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100%。垫江县工业园区澄溪组团跟踪环评已获得市局批复,其余在整改中。垫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垫江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整改中
18垫江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超期未进行跟踪评价。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完成垫江工业园区跟踪环评。1.县城组团已完成报告编制和公示,正报专家评审。
2.澄溪组团于2017年6月5日完成规划跟踪环评,见(渝环函[2017]398号)。
整改中
19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进入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庆天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布局入工业园区。重庆天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布局在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规划区内。已整改
20南印寺垃圾填埋场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场调节池渗漏,渗滤液超量,导排水、导排气不畅,臭气扰民,场内垃圾堆体未进行膜覆盖,垃圾场建设、竣工资料缺失,未通过环保综合验收。1.前期工作:规划、选址、制定方案、地勘、环评、征地、初设、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预算审核、项目招标。
2.建设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3.运行工作:试运行、环保验收。
4.县环保局指导三峡水务公司加大渗滤液进入污水处理厂工作。污水处理厂按最大量接收渗滤液,以减少渗滤液调节池容量。
5.财信公司立即开展垃圾场安全整治工作,启动垃圾处理场渗虑液调节池进行修复、清淤,尽早恢复渗滤液调节池的安全蓄水功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填埋场雨污分流;渗滤液排水系统整治;导气石笼规范整治;渗滤液调节池渗漏修复2017年5月15日前必须启动,2017年5月22日前完成雨污分流,2017年6月12日市政园林局、环保局组织验收。
6.采用膜覆盖后可减少雨水进入调节池,渗滤液减量可达50%以上,渗滤液减量后,一是减轻垃圾填埋场导排系统压力;二是减少调节池的进水量,使调节池水位回落;三是减少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乃至可减少以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处理规模和运行成本;四是县政府不再承担填埋场覆盖土运输费用,覆盖土运输费用每年30万元以上;四是减少填埋场臭气外排,解决臭气扰民。
7.市政园林局牵头,城乡建委配合,垫江县便民环卫公司开展垃圾处理场建设、验收等资料收集,移交和整档工作,便民环卫公司补齐缺失资料,尽快完成交接工作,按规范格式对垃圾处理场所有建设、验收资料形成完成的档案资料。
8.协调市环保局对县垃圾填埋场环保综合验收工作。
1.启动征地、立项、可研、地勘、设计工作;制定PPP招商方案。
2.向县政府报告整治方案。
3.已落实资金、企业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膜覆盖。
4.现有垃圾场资料整理完成。
整改中
21垫江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未按期建成投运。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力、材料等生产要素投入,同时业主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垫江县塔坝桥、垫江中学至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工程一、二标段已竣工验收合格,等待打开接入口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整改中
22垫江县城区玉河、白泉、十路口水厂深度处理工艺不足,对异常水质缺乏足够的应对措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比较薄弱。增加玉河水厂水质深度处理设施,推进水厂风险防控能力建设。1.已召开相关人员会议,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正联系专家现场查看。
2.经技术人员论证此方案可行,在不影响深度处理效果的前提下,建议滤料用比重大的无烟煤替代比重小的颗粒活性炭。
3.已全部完成无烟煤滤料填充。
4.对出厂水水质指标进行监测、比对。
整改中
23乡镇供水企业规模较小,应急管理水平无法保障,管理部门难以有效开展监管。1.逐步开展乡镇供水企业整合,提高水厂运行管理水平。一是在全县乡镇供水企业进行调研(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按照做大做强、优化配置、布局合理的原则,对符合整合条件且供水规模较小,管理人员少,效益差的水厂拟定整合方案,报县主管审批。(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2.全面建立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提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一是在7月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并印发到各水厂;二是在8月底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培训;三是在11月底各水厂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强化村镇供水的水质监督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一是水厂每日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自检,并做好检测记录;二是供水管理站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水质检查;三是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检测水厂水质;四是卫生部门每季度对水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全方位把控供水水质,保证水质达标。(完成时限:长期)。
1.正在调研水厂基本情况。
2.已于5月19日召开了乡镇水厂厂长副厂长会议,要求各水厂建立供水应急预案。
3.已有16个水厂完成了本镇供水应急救援预案,还有3个水厂正在编制本镇供水应急救援预案。
整改中
24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时有发生。1.发布《关于全面取缔重要路段和重要区域占道经营的通告》,向广大市民尤其是烧烤夜市经营户作广泛宣传,引导其自觉遵守,改正占道经营行为。2.设置夜市规范管理摊区,指定地点、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带动夜市规范化发展。3.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夜间18:00-24:00的巡查力度,依法取缔工农路、人民路、桂西大道、桂东大道、中心广场、南阳公园、牡丹湖公园等重点路段及重要区域露天烧烤、夜市排挡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4.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车步巡结合定段定点巡逻,对焚烧垃圾及露天烧烤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5.督促环卫作业公司加强管理;6.加强宣传和督查;7.发现垃圾焚烧现象从重处罚。8.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康养垫江,清洁家园”活动考核。1.已在温泉路、碧园路、明月大道、机关一路、机关二路等处设置夜市摊区,并进行了规范管理。
2.已取缔县城107余家夜市烧烤。露天烧烤经营户进入门市或夜市烧烤规范管理摊区经营,全城露天烧烤整治效果较好。
3.巡查整改90家不规范经营夜市烧烤摊。
4.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夜市烧烤34起,责令整改89起违法经营经营夜市烧烤。
5.约谈33家夜市烧烤商户。
6.查处焚烧稻草9起。
7.已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
整改中
25小水电站运行后,难以保证河流生态基流,导致部分时段、部分河段出现断流现象。将高洞、高安、磨滩、中堡滩四个小水电站收回,统一调度运营。联合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与电力公司协商收回。整改中
26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县级)总体规划未获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审批,也未设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县湿地中心代管),不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规定。重新调规,送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审批 。加强长寿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设置,严格建设项目准入。重庆市林科院已进场调规。整改中
27澄溪组团中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LNG贮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评久拖未验。1.根据职能职责进行责任划分,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2.排好进度要求表,按时督查进度。

2017年7月5日市环保局监测中心到博杰实地查看,经检查后发现该企业废气口排放设备过低。市环保局整改指令已下达,企业已联系生产厂家对设备正在制定整改的方案。
整改中
28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高安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成。1.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并稳定运行。
2.督促重庆市环投公司抓紧建设澄溪组团、高安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对各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的管理,要求各企业达标排放。
已委托环投集团对澄溪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建设,现均已完成可研、论证、选址、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预计8月中旬招标,9月进场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城北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已建,且在线监测设施已与县环保局联网。整改中
29全县榨菜企业存在废水污染。1.摸排全县榨菜企业废水污染的具体情况。
2.联系周边或本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并确定有资质的污水处理企业,定期处理污水。
3.督促榨菜企业签订污水处理协议。
4.督促榨菜企业将榨菜废水实行统一清运、统一处理、规范运作,进行集中处理。
5.建立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榨菜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并安排专人监督。
龙溪河流域16家榨菜污水企业,将于本周签订污水处理协议。龙溪河流域整改项目全部完成。整改中
30捷力轮毂厂臭气扰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测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跟踪确保达标排放,工业园区会同桂阳街道做好宣传解释。已整改
31坪山镇、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高安镇等5所污水处理厂久拖未验。坪山镇、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高安镇等5所污水处理厂申请资产评估,评估后,高安镇污水厂申请验收,坪山镇、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等4所污水厂待技改后在验收。
坪山镇、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等4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技改设计、地勘、施工图设计。坪山镇、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等4座污水处理厂决算基础工作已完成,等待结果报告,土地使用证在加快办理中。
整改中
32龙溪河砚台至包家段存在违法采砂行为,大沙河永平段和龙溪河澄溪段存在非法洗砂行为。1、每周向大沙河永平段和龙溪河澄溪段存在非法洗砂进行巡查。(1)安排专职人员每周向各乡镇政府电话联系,了解当地政府取缔非法洗砂场的进度情况。(2)安排执法人员每周到当地非法洗砂场现场核实取缔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汇报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及时责令洗砂场业主自行拆除。(3)若洗砂场业主不自行拆除,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强制实施方案依法扣押、没收、销毁非法洗砂场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等
2、不定期向龙溪河砚台至包家段存在偷采河砂行为进行巡查。(1)县水务局与包家镇政府中心、砚台镇政府农服中心对该河段实施了24小时的监控,发现有疑似非法偷采河砂的行为,举报到我局执法大队,县水务局执法大队将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处。(2)水务执法大队对该段河段加大巡查力度,每周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特别是加大节假日的巡查。(3)如现场核实为非法偷采河砂船只立即实施现场销毁、拆割非法偷采河砂船只。(4)如非法偷采河砂行为构成犯罪,县水务局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1.核实到澄溪镇非法洗砂场未生产,但机器设备没拆除。核实到永平镇非法洗砂场未生产,但机器设备没拆除。
2.全县拉网式排查已核查完毕。
3.已函告知乡镇,在做拆除方案。
4.核实到澄溪镇非法洗砂场已完成取缔。
整改中
33垫江县污泥干化处理设计能力小,不能完全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1.渝水集团已建成日处理20吨污泥干化车间。2.全县日产污泥30-40吨,多余污泥运到涪陵处理。3.渝水集团启动污泥扩容工程。
渝水环保公司启动污泥干化扩建。
整改中
34城市南部片区未建污水处理厂,造成南部片区污水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启动县城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垫江县规划区内南部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确保南部片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1.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已明确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建设业主,正在做可研工作。
2.污水管网工程已招标,预计7月底开工建设。
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