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支持IPV6

我县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日期: 2017-10-22
字体:

为持续推进蓝天行动,确保我县顺利完成市上下达的全年淘汰300辆黄标车的任务,我县出台了《垫江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黄标车车主可凭《重庆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车辆所属单位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别到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获批后可得到财政局相应的补贴奖励。

补贴标准为:提前淘汰重型载货黄标车,每辆补贴5400元;提前淘汰中型载货黄标车,每辆补贴3900元;提前淘汰轻型载货黄标车,每辆补贴2700元;提前淘汰微型载货黄标车,每辆补贴1800元;提前淘汰大型载客黄标车,每辆补贴5400元;提前淘汰中型载客黄标车,每辆补贴3300元;提前淘汰小型载客黄标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2100元;提前淘汰微型载客黄标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1500元;提前淘汰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型黄标车,每辆补贴5400元;提前淘汰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型黄标车,每辆补贴3000元;提前淘汰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车型黄标车、专项作业车型黄标车,每辆补贴1800元。